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杭州市“阳光屋顶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光屋顶示范工程”是充分利用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建筑、公共设施等各类建筑和构筑物表面(含屋顶、幕墙等),加装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电能控制系统和并网系统,实现光伏发电在建筑' 领域的推广应用。
我市“阳光屋顶示范工程”实施范围包括省、市重大建设工程,政府' 投资项目,大型宾馆、商场、工业厂房建设项目,高档低层住宅建设项目。
市政府每年安排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各区财政按项目所在地的口径以1:1的比例配套,每年合计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