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都想要房子,昨日,双方在二中院当庭竞拍。最终,女方表示得到' 房产后补偿男方60万元。
2008年12月5日,郝先生与朱女士经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同时判决双方对' 房产各占50%的份额,贷款由双方按所占比例偿还。
此后,郝先生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房屋归其所有,已偿还的房屋贷款、供暖费和物业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一审诉讼期间,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对房屋进行估价,结论为房屋现值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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