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教活动场所不得作为企业资产上市,与佛教相关拟上市企业再度成为焦点。
10月2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了一条《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文中称“严禁党政部门参与或纵容、支持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寺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以及“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对于九华山、普陀山等拟上市公司,宗教性的资产或者是收入就不能打包到拟上市的资产当中。其实以前门票性质的收入也是禁止的,只不过没有提到涉及宗教的门类。”北京一位旅游行业分析师指出。
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意见,让第三次冲刺上市的九华山、以及首次冲关上市的普陀山均如履薄冰。然而,九华山、普陀山等上市的脚步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宗教资产难界定
《意见》中称,一些经依法登记的寺观尤其是处在风景名胜区的寺观,或被投资经营,或被作为企业资产上市,这些现象严重违反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 法律法规,扰乱正常宗教活动秩序,损害宗教界的权益与形象。
对此,《意见》指出,严禁党政部门参与或纵容、支持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寺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
而此次第三度冲关上市的九华山,首当其冲,受到多方的质疑。
根据' target='_blank'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公开信息,截至10月18日,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九华山”)处于IPO审核的“初审会”环节。
与此同时,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普陀山”)还处于' 券商辅导期,或将在两年内冲刺上市。
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意见》将会对旅游行业上市公司产生怎样的影响,同时,拟上市公司会否因此而道路坎坷?
“应该说没有什么影响,因为,目前2007年以后上市旅游行业的公司,所有景区的门票收入是不包含在上市公司营收中的。只有在2007年以前因为政策还没有出台,上市公司一部分的门票收入还是包含在内的。当前旅游行业的上市公司是不包括寺庙、寺观的经营部分的。”位于上海的一位券商旅游' 行业研究员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指出的是“宗教活动场所”,如何界定宗教活动场所是否为企业资产呢?
“比如寺庙、寺观的门票,相当于把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上市。如果没有门票的话,宗教活动场所就不是拟上市企业的资产,也就是说是否有门票收入才是关键所在。”上海另外一家券商研究员表示。
“只要拟上市的主体收入,不是景区的门票,而是与景区相关的酒店、基础设施等围绕旅游服务的经营主体的话,即便是已经进入初审的进程,从政策面上来看,应该说对上市的进程影响并不大。”上述研究员指出。
然而,也有不同的看法。
“对于九华山、普陀山等拟上市公司,宗教性的资产或者是收入就不能打包到拟上市的资产当中。其实以前门票性质的收入也是禁止的,只不过没有提到涉及宗教的门类。”北京一位分析师指出。
然而,宗教性资产其实很难界定的。比如说,普陀山旅游公司拟上市的资产有五部分,包括普陀山索道公司、普陀山客车公司、普陀山客运公司、普陀山吉祥制香厂等4家竞争性强的旅游企业资产以及朱家尖旅游集散中心。
“大家都知道,九华山和普陀山的香火很旺,其中,普陀山拟上市资产中的普陀山吉祥制香厂是否包含宗教的性质就很难下结论。”上述分析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