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物价局12月21日宣布,广东省在前期安排1.58亿元省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基础上,各地近日又安排了合计3832万元的价格调节基金,以扶持生产、调控价格、保障民生,使得省价格调节基金总金额已经上升到1.96亿元。
广东物价局在新闻稿中表示,1.96亿资金中包括扶持“菜篮子”生产665万元,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223万元,保障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等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需求2944万元。
该局强调称,所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除一部分用于滚存结余以备价格调控的不时之需外,其余部分重点用于扶持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平价门店等三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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