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陈芃芃(独立理财顾问)
投保某富人险(分红型理财保险)
你付出的:保险费至少150万元人民币(交费期可分三年、五年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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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享受的:生存保险金(每两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直至终身)+身故保险金(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
“说不怕是假的。”
自从去年下半年,不少朋友在聊到黄光裕事件时都流露出类似的担心,这事显然对他们震动很大。不仅是民营企业家们,还有一些搞“证券投资”的朋友,从表情看就知道十有八九是揣着不定时炸弹,不知道会不会出事、什么时候出事。
这些群体对于资金安全的需求是压倒性的。
明确了这点,我们就不难理解最近重出江湖的“富人险”为何大热。保险公司显然已经有所觉察,在高端市场,有大量需求,但缺乏合适的产品。
早在十年前,友邦保险和平安人寿就推出了针对新富阶层的高额寿险保障计划;2005年、2006年以后,太平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也都推出过“富人险”,无奈叫好不叫座,无疾而终。很容易理解,当时保险公司自身技术条件有限,二是在核保方面过于小心谨慎。而所谓的“优质客户”本来就不愿露富,怕就怕你把他的资产状况摸得一清二楚。于是这块肥肉一直到不了保资嘴边。
从最近热卖的高额保单看,保险公司似乎学乖了。你只用交钱,其他一切好说(还用法人执照、资产证明、企业年报吗?)。在游说潜在客户时,他们不吝词藻:转移资产、合理规避税收、避免债务危机。
高额保单更像“强制存款”
从避税角度看,我国不像欧美发达国家,可以通过401K退休金或其他多种渠道做税收规划。目前我国个税递延险尚未试点,遗产税短期内也没有开征意向。“以规避遗产税的幌子来推动富人险的销售,只是保险公司的一个噱头。”国税总局人士如是告诉媒体。再说,用税后收入买保险,不是避税之道。
某高额险种在宣传中介绍,资金周转易,可以通过其保单向该保险公司借款,额度达保单现金价值的80%,利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这一点也是国寿上海公司副总经理所强调的“资金自由取用”。虽然保单的质押贷款一直都存在,但某些不封顶的保单如果也可以质押,那么资产转移就异常灵活了。我和一个熟人说起时,他在表示强烈兴趣之余也问到“到底有多自由”,毕竟在国内,如果通过银行系统流动大量资金,还是有很多难言之隐。
某保险公司宣称:若企业遭遇破产查封,保险是不能被查封的财产;欠债被追讨时,保险资金不能被抵债。这点也不太靠谱,根据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不能冻结查封的8项财产中,未专门列出保险资产。有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认为,发生债务纠纷时,这种保单有可能作为资产查封或者冻结。
说到收益率,本非高额险种所长。根据某公司提供产品介绍计算,一位30岁男性如果选择5年缴费,每年30万元,共投入150万元,基本保额55.509万元。生存至合同期满可领取生存金205.3833万元,被保险人身故,最高可给付身故保险金150万元,分别是保费的1.369倍和1倍。相比之下,该公司的一款分红型养老年金保险,5年投入2.5万元。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时,累计可领取养老金13.325万元,被保险人身故,最高可给付身故保险金5.055万元,分别是保费的5.33倍和2倍。
总之,对于高调的富人险,我看最近诸多媒体的反应也都比较冷静客观。既然销售又如此“火爆”,那么到底是哪些人在买呢?媒体称,买家是私营业主和企业高管。为此我又咨询了一些同行,无意收获了一个颇为机智的回答。
“(对富人险)一点想法都没有,最近忙疯了,”一个上海的同行抱怨,最近已经连续带了好几拨客户买澳洲的物业。在她看来,还是海外的砖头比国内的纸头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