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rget='_blank' >证监会对IPO即将开闸传言的火速澄清,可以说给市场吃了一颗定心丸。不过,这颗定心丸可以管多长的时间呢?
按照有的媒体的说法,IPO' 财务大检查将持续到3月底,在此之前不会有IPO审批过会。那么,这颗定心丸的药效大约还有2个月。如果算上4月份企业发布2013年一季度的' 业绩报告,有些企业也需要递交一些补充材料,那么,IPO还会往后推一段时间,也不是没有可能。然而,IPO终究还是要开闸的。
常言道,心病需要心药医。IPO之所以成为市场的心病,其实并非投资者对IPO患有先天性的排斥心理,而是对IPO中的问题有疑虑,并且是很严重的疑虑。因为IPO的问题已经不是一般的小毛小病,而是事关市场功能定位的大是大非,并不是在发行时间上稍稍缓延一点,就可以让投资者释怀的。痛定思痛的投资者需要的,并不是一颗或几颗权宜之计的定心丸,而是对' 新股发行体制的改革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也就是说,改革,只有改革,才是市场真正的定盘星。
目前,进一步深化发行和' 退市制度改革虽被列为2013年十项工作重点之一,但究竟如何改革,则显然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笔者认为,在新股发行制度没有本质性改革之前,沪深股市不仅很难有充满信心的大' 行情,反而一有风吹草动,就难免草木皆兵。这次有关IPO开闸传闻所引起的震荡,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从当前所披露的信息来看,IPO审不审的问题显然还未被列入改革的议程。目前改革的重心主要还是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开展IPO在审公司财务专项检查工作,严打粉饰业绩、包装上市,亦颇有一点给信息披露配套一个约束机制的意思。相对于此前的将“买者自负”称之为市场约束机制,证监会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审核的强势介入,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本质上依然不过是行政审核机制的延伸。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约束机制所依托的,主要在于' 法律意义上的保障,而不是行政审核的背书。
IPO财务专项检查如果只针对800多家在审公司,那么,被一次性筛选掉的伪劣货色即使再多一些,甚至多很多,至多也只能暂时起到对即将开闸入市的IPO新兵纯洁一下队伍的作用。而对于粉饰业绩、包装上市的打击,需要有一个非常严肃始终如一长期有效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追究机制。否则,至多也不过是一场雨过地皮湿的“运动会”,一阵春风吹过,就很容易死灰复燃。在这方面,以前是有过不少教训的。
笔者认为,新股发行改革的关键在于融资和投资利益关系的重新定位。如果依然还是“新老划断”,定价机制之类的技术性改革再怎么花样翻新,又有什么意义呢?信息披露为中心,如果没有严肃的惩罚机制,充其量也就不过是作秀而已。欺诈圈钱所得,如果不吐出来,' 退市也有可能被异化为对既得利益的保护。
在笔者看来,真正有约束力的市场机制,既不是行政审核的背书,也不是“锁上加锁”的财务专项审核,更不可能是形同特赦的“新老划断”,而只能是没有下不为例的法治。在这方面,香港证监会处理洪良国际案的模式无疑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发行人一旦被发现造假欺诈,就要以彻底退款赔偿的方式对自己的信息披露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荐人更不能例外。对玩忽职守、欺上蒙下的保荐人,除了剥夺其保荐资格之外,理应依法追究其刑责。唯其如此,才有可能彻底断绝一切造假欺诈玩火者的侥幸心理。也唯有如此,IPO才不至于一再重蹈“重融资轻回报”之覆辙,投资者也不至于总是将IPO视之为洪水猛兽。
(作者系市场资深观察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