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周祺瑾
阳台、飘窗、设备层……这些开发商热衷“赠送”的面积,在以后的商品房销售中或将不再是免费午餐。
早报记者10日获得的一份《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送审稿)显示,上海对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划趋严。包括阳台进深不得超过1.8米,第二个阳台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等,被写入送审稿。
对于“送审稿”能否获批,及新的“暂行规定”何时出炉等问题,早报记者10日向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求证,但截止发稿,后者未予明确答复。
据部分开发商称,他们近期报批的不少项目规划被退回,就是因为建筑面积计算不规范。
“虽然还没有看到最终的规定,但建筑面积计算从紧,的确已经开始执行了。”一位开发商称。
多项免费午餐将成历史
根据早报记者见到的“送审稿”,住宅阳台面积的计算方法变化最大。
其中,住宅第一个阳台的设计进深(取阳台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超过1.8米(含1.8米),且宽度不超过阳台所连接居室开间宽度(限一开间)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单套住宅中第二个或两个以上的阳台,应按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某开发商称,当下在售的很多房源的阳台进深可以达到2.5米,“之前只要是阳台,都是按一半面积计入,"通过建造多个阳台偷面积"。”
飘窗方面,“送审稿”亦有详细要求。即飘窗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应不小于0.5米,飘窗高度应小于2.2米,飘窗出挑外边线至外墙面的距离不得超过0.6米。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飘窗,才不计入建筑面积。
据部分开发商透露,现在有些项目设计的飘窗,在验收前将飘窗台面和地面之间用板封好,等验收完后,购房者可以把这层板敲开,就是一个可用的面积,“几个房间采用类似方式,就能偷出1-2个平方米”。
此外,“送审稿”对设备层、地下室的面积及层高也有了详细规定。其中,高度在2.2米以上(含2.2米)的设备层,其建筑面积应计入容积率。
对于建筑层高,“送审稿”明确,多、高层住宅的建筑层高不超过3.6米,商业、办公建筑层高不超过4.5米,层高超出上述规定的,按每2.8米为一层、余数进一的方法折算该层建筑面积,并按折算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部分规定已执行
早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上海有关部门已推出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修订征求意见稿。相比2010年的“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新增的内容为:“地下室设置通风采光井的,通风采光井宽度不得超过1.8米”,“单套住宅中第二个或两个以上阳台应按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送审稿”称,新规定实施后,2000年3月15日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发布的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将同时废止。
有从事工程项目设计的专业人士分析,“目前对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条例中,很多都已按照征求意见稿执行,比如LOFT项目,5.6米层高的规划很久以前就不批了。”
另有某港资开发商称,一些阳台进深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设计也已被退回,“现在对图纸的审批已经很严,未来偷面积的做法会很少”。
据搜房网10日的抽样统计,上海在售的项目中,约有一半以上有附赠面积。
有开发商称,有些开发商通过“设计”,“偷”出来的面积能占到总面积的30%,甚至更高。如果“送审稿”最终获批,无疑将改变部分开发商“赠送面积”的营销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