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一切险该险种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同时还赔偿一些相关的施救费用。
如2005年6月,广州地区普降暴雨。当月5日凌晨3点左右,某河堤突然决堤,导致该地区部分村庄被淹。某企业的一个成品仓库正巧位于该地区,被水浸泡的深度达1.5米左右。事发时,仓库里存放了总金额近1.5亿元的货物,尽管均放置于木托盘上,但仍有近三分之一被污水浸泡。由于该企业投保过财产一切险,事后得到了600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区理赔负责人万红平指出,目前国内常见的财产一切险条款并非承保所有自然灾难,如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就属于除外风险,但被保险人可以在支付额外保费的基础上,要求保险人扩展承保此类风险。例如,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前,都是免费扩展地震风险。但在汶川大地震之后,国内各家保险公司纷纷收紧了对地震风险的承保。
营业中断险该险种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物质损失保险合同主险条款所承保的风险,造成营业所使用的物质财产遭受损失,导致被保险人营业受到干扰或中断,由此产生的赔偿期间内的毛利润的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同时,对于被保险人为避免或降低赔偿期间内营业收入的减少而额外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经营费用,也予以赔偿。
据万红平介绍,在我国,营业中断险不能单独购买,而需依附于一份物质损失保险合同,如依附于财产一切险的营业中断险、依附于机器设备损坏险的营业中断险等。对于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产生的损失,在目前国内的营业中断险条款中是属于除外责任的,但也可以通过附加扩展条款来承保,其中需考虑的因素包括企业是否处于地震带、营业性质等。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由于供应链中断导致的损失,也不是传统的营业中断险所承保的范围。万红平指出,如果企业要通过利润损失险或营业中断险来承保供应链中断导致的损失,这在国内被称作连带营业中断损失。对这一概念,在日本此次海啸和大地震发生前,国内保险行业没有太多认识,被保险人可免费附加这一条款,且承保范围非常宽,常见的做法是在传统的营业中断险基础上,通过扩展条款形式,包括供应商/客户条款,公共事业设备失灵扩展条款,以及通道堵塞扩展条款等来承保连带营业中断损失。
不过,日本大地震后,保险公司意识到其中风险很大,因为国内很多制造业包括IT制造业,其核心部件和主要配件都来自日本。一旦日本工厂遭受损毁,不能供货,在中国的企业只能纷纷停产。所以,目前各家保险公司亦纷纷收紧了对连带营业中断损失风险的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