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苏宁在央行与商业银行支付服务与政策协商第二次季度例会上表示,尽快促成《银行卡条例》的出台,对银行卡的发行、受理、清算、业务技术标准、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作出规范。
苏宁提出了完善我国支付体系法律制度的总体考虑,并提出目前需要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首先是推动《票据法》的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票据的无因性,重点解决融资性票据、电子票据、票据影像截留的法律地位;还要制定专门的重要支付系统运营、管理的法律制度,对“结算最终性”、“轧差合法性”等关键法律问题进行明确定义。
另外,苏宁称,还要出台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性质的支付清算组织的准入退出条件、业务规则、风险防范、内部控制、外部监管等作出明确规范;对多用途储值卡、第三方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进行规范;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
本次会议重点围绕票据法律制度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完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央行有关司局、部分分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