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买房,谁首付房子归谁?
专家解读:共还的按揭,增值部分另一方也有份
按照新司法解释规定,假如,某男在结婚前就贷款买了房子,首付是自己掏腰包的,房子到手后房产证上也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如果结婚后离婚,法律认为这个房产属于这个男人名下。
这一条解释是引起争论最多的,尤其让许多已婚和未婚的女性,以及没把女儿的名字写进房产证的丈母娘们纠结。让我们看看法律界专业人士怎么理解:
杭州江干区法院法官朱学军告诉记者,杭州基层法院在这个解释出台前已经这样操作了。首付款是婚前一方付的,产权也在这一方名下,即使按揭是夫妻共同偿还的,离婚要分割财产时,一般就判决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共同还掉的按揭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归还一半给另一方,按揭增值的部分也偿还给另一方。
涉及这一问题时,往往还面临以下三种情况,朱法官也做了分析:
1、房子首付是男的,结婚后一起还贷款,怎么算?
一对夫妻男方婚前贷款买一套100万元的房子,男方付了30万元首付,还有70万元房贷,婚后夫妻俩一起在还,过了几年,要离婚了,房贷已经还了50万元。之前关于这部分规定不明确,如今新司法解释出台,可以明确,这50万元应该是共同财产,房子归了男方,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还自己付出的一部分,再适当要考虑一下利息。
2、房子原先100万买,现在值300万,增值了怎么算?
假如房子是男方婚前全额付款买的,那么这套房子后来的增值部分属于男方一人所有;如果只是男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么房子增值部分就属于共同财产,女方也可以要求按比例分割增值部分的钱。
3、房子是男的出,装修是女的出,怎么分?
一般情况,房子归男的,在别的财产上适当倾向于女的。
父母送的房子,另一方没份?
专家解读:除非房产证注明双方所有
在这次的司法解释中关于房产的归属问题有好几种细化规定,最明确的就要算“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而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的张婧律师打个比方:现在独生子女多,一对小夫妻结婚后,双方父母有余钱,又买了一套房子送给女儿,房产证也明确写着女儿的名字,那么万一这对小夫妻离婚了,这套房子应该毫无疑问是归女儿的,女婿是没份的。
要是以前就不是这样的。张律师之前办的一个案例,有一对夫妻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为小夫妻买了一套房子,写在女方名下,后在离婚分割房产中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白白分给男方一半财产。今后这种情况将作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不过,这里也有个例外的情况,要是父母送的房子有明确的说法,是送给小夫妻俩的,或者送房子后,房产证上写着小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法律上会认为是父母送给小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有时也会出现很特殊的情况,比如,公婆送房子时,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媳的名字,张律师认为应该默认为公婆给儿子儿媳的共同房产。除非有特别明确的文本强调,该房产只赠与儿媳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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