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 保险的金融架构在台湾总体有两种:一是直接架构,一是间接架构。
直接的经营架构,由保险公司直接与银行签订合作模式,而这个合作模式目前在台湾只有金控一家采用这样的模式,金控可以不需要设立中介机构。这种架构模式是专属性的,一家银行营销人员只能卖一家产品。
间接架构模式是通过中介机构签订三方合约,第一方是指保险公司,第二方是指银行,第三是指保险中介的经纪人、' 代理人。所谓间接,是因为寿险公司和银行不直接签约。
目前,主管机关并没有禁止金控类银行不能再成立保险经代公司。银行要销售保险也可以通过经代部门与寿险公司签订合约。但两种模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陈世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