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讯IT消息 11月27日下午,据华硕笔记本维权案当事女主角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透露,黄静已经于27日收到了国家赔偿金29140元,按照羁押295天计算,平均每天的赔偿金不足100元。而此前,其律师申请的国家赔偿为46855.62元。
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大三学生黄静于2006年2月9日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在修理过程中发现该笔记本电脑机内原装正式版Pentium-m760 2.0G CPU被更换为工程测试样品ES 2.13G CPU,而英特尔公司曾明确规定工程样品不能用于最终用户产品。
黄静发现之后,委托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多次和解谈判。谈判中,其代理人周成宇提出了要求华硕公司按照其年营业额0.05%进行惩罚性赔偿,数额为500万美元。此后,黄静被批准逮捕,在看守所度过了近10个月时间。
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并承认其中有违法的行为,将会向黄静发放国家赔偿金。08年6月5日,黄静的代理律师张平向海淀检察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容为:“申请人没有犯罪事实而被错误逮捕羁押,从2006年3月7日至2006年12月26日已经被羁押295天,被申请人理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人民币46855.62元(295天×158.8326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