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Web报道】7月31日消息,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商标转让公告》显示,iPad商标的转让已于7月27日生效,iPad商标纠纷最终尘埃落定。
《商标转让公告》显示,iPad商标注册号为1590557 ,转让人为唯冠'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受让人为苹果公司。
今年7月2日消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苹果公司、IP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iPad归属权纠纷双方终达调解协议,苹果公司已按调解书的要求向广东高院指定的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
iPad商标纠纷始末:
2001年6月21日,深圳唯冠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到2004年,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湾唯冠获得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2009年8月,IP公司向英国唯冠提出收购唯冠在各国登记注册的所有iPad商标的意愿,后经多次辗转,谈判主体变成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双方于同年12月23日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标的为10个iPad商标,其中包括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注册的涉案的2个iPad商标。
2010年2月,IP公司又以10英镑的价格将上述10个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之后,苹果公司要求深圳唯冠变更涉案两个商标权属的注册登记时遭到拒绝,深圳唯冠公司称,台湾唯冠公司无权处分深圳唯冠公司的商标,其从未将涉案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
2010年5月,苹果公司、IP公司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权属纠纷诉诸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驳回IP公司、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后两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2年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当庭未宣判。之后,深圳唯冠与苹果进入和解谈判阶段。
2012年7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苹果公司、IP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iPad归属权纠纷上诉案终于尘埃落定,双方终达调解协议,苹果公司已按调解书的要求向广东高院指定的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
2012年7月27日,iPad商标的转让正式生效。(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