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消息,昨日卫生部在其官网发出通告,拟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卫生部将在方案征集的基础上召集专家撰写《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指南》。
卫生部要求各地要在8月底前将参与方案征集的企业名单申报,9月份将遴选出20家方案提供单位,签署相关协议。
而《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指南》则会在2010年3月底前完成初稿。(卢旭成)
以下是函件全文:
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的“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和今年医改重点工作的要求,拟建立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以及100种常见疾病临床路径,并在50家医院开展试点。卫生部办公厅于2009年7月份发布了《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现拟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简称《方案》,并在此基础形成《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指南》(简称《指南》)。现将《方案》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征集和评选活动
征集和评选活动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申请与推荐阶段。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推荐1-2家从事医院信息化开发的单位,以自愿参与的原则,参与本次方案征集活动。2009年8月底前将参加单位名单及申请表报卫生部信息办。
2、参与《方案》征集活动单位的资格与要求
参与《方案》征集活动的单位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医院信息系统开发的企业,并提供如下相关资料(复印件请加盖企业公章):(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近3年企业开发医院信息化产品的成功案例(需提供证明材料);(4)其它证明企业实力和资质的材料;(5)“参加方案征集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
(二)遴选阶段(2009年9月)
1、卫生部信息办组织专家组对被推荐单位的开发能力、技术水平、市场业绩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20家方案提供单位。
2、卫生部信息办向确定的20家方案提供单位发出邀请函和签署相关协议,参与单位复函后,协议生效。
(三)方案设计阶段(2009年10月-11月)。
1、卫生部信息办召开“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方案需求报告会”,对方案设计提出具体要求。
2、遴选的方案提供单位应充分利用本单位医院信息系统开发的经验,按照《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要求进行撰写,而不是简单提供本企业已有产品的解决方案。
3、遴选的方案提供单位在方案设计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卫生部信息办提出咨询;
4、卫生部信息办做好接收、汇总设计方案的有关工作。
(四)方案评选阶段(2009年12月底)。
1、卫生部信息办邀请有关专家组成方案评审委员会;对20家设计单位的方案进行评选;
2、卫生部信息办对评选结果设立奖励。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3、设计方案评选结果的发布时间和发布形式由卫生部信息办另行通知。
二、《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指南》编写工作
(一)、卫生部信息办组织《指南》专家编写组,在上述20家单位提供的方案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经验和已有研究成果,编写《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指南》。
(二)、《指南》专家编写组由医院临床、管理、信息技术专家和上述20家方案提供单位委派的专家组成。
(三)、2010年3月底前完成《指南》初稿,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以技术指导性文件下发各地。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本着自愿原则参与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卫生部信息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参与征集活动的方案进行评审;
(二)、《指南》编写工作坚持技术中立性原则,不歧视可在我国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中使用的各种信息技术与产品。
(三)、卫生部信息办拥有所有征集《方案》的使用权,并将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向所有参与本次《方案》征集设计活动的单位表示感谢。
(四)、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由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胡建平
电子邮件:hujp@moh.gov.cn
联系电话:010-68792481
传真:010-6879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