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国英)近日,市' 旅游质监管理所接到一份投诉,与以往游客投诉旅行社不同,这次是导游投诉旅行社,原因是游客投诉了导游,旅行社因而拒付导游薪酬。
今年国庆节,导游小王带团出行,沿途还按预约接上了团队的最后4名游客。按行程,当天下午游客将游览壶口瀑布,但最迟上车的游客中有位李先生认为,当天下午赶到景区,可能看不到彩桥通天的景致,建议改为第二天,其他游客也随声附和,希望改变计划。小王表示,她不能随便更改行程,若有游客持不同意见,可与报名旅行社联系。
客车于是继续前行,但那位游客李先生突然发话了:“停车!谁让你们开车的?”并要求小王将导游证出示给他进行拍照。
在壶口住下后,小王惦记着第二天53名游客的早餐,要求酒店提前准备好。但次日,由于酒店失约,几名游客开始“炮轰”小王。李先生拦住小王不让上车,一直要求小王对“失约”一事签字认可。小王情急之下,回说“你不要太过分了……”可能是李先生会错了意,上前就抓住小王叫道:“你说谁拽了?”然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返并后,旅行社拿着游客意见表,拒付小王导服费。小王觉得满腹委屈。她解释,她在与司机一同吃晚饭时,司机对李先生一路上的态度挺生气,说过几句过激的话,但这不能算在她头上。
接到小王的投诉,市旅游质监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将双方召集到一处,做了现场调查了解,针对双方工作中都存在的问题,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经调解,旅行社最终表示不再追究导游小王的过错,并愿意尽快支付她的导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