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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账”被索赔千万:“说好挂牌就给钱,你却拖一年”顺水鱼财经

核心摘要:新三板公司至臻传媒被国劢资管起诉至法院,原因是,当初给至臻传媒做挂牌项目,公司答应要给国劢资管150万元和10%的公司股份,挂牌30个工作日内支付。但公司自2015年10月挂牌以来,一直没给钱。 <BR /> 协助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但挂牌后,企业却一直“赖账”不愿意给钱,这样的事,不少从事新三板业务的中介机构遇到过。 最近,新三板公司至臻传媒(834716.OC)被上海国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劢资管”)起诉至法院,原因是,当初给至臻传媒做挂牌项目,公司答应要给国劢资管150万
外汇期货股票比特币交易新三板公司至臻传媒被国劢资管起诉至法院,原因是,当初给至臻传媒做挂牌项目,公司答应要给国劢资管150万元和10%的公司股份,挂牌30个工作日内支付。但公司自2015年10月挂牌以来,一直没给钱。
协助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但挂牌后,企业却一直“赖账”不愿意给钱,这样的事,不少从事新三板业务的中介机构遇到过。 最近,新三板公司至臻传媒(834716.OC)被上海国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劢资管”)起诉至法院,原因是,当初给至臻传媒做挂牌项目,公司答应要给国劢资管150万元和10%的公司股份,挂牌30个工作日内支付。但公司自2015年10月挂牌以来,一直没给钱。 一怒之下,国劢资管将至臻传媒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1672.77万元。 不给中介机构钱,新三板公司“赖账”被告上法庭 3月3日," 东北证券发布风险提示公告,至臻传媒因合同纠纷被上海国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劢资管”)起诉至法院。 公告显示,至臻传媒于2017年3月1日收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传票等应诉资料,国劢资管起诉至臻传媒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徐东方(现任公司董事长)、王泳(现任公司总经理)。 公司被告,是因为“赖账”。 2014 年,国劢资管与至臻传媒签订框架协议,约定由国劢资管为公司提供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融资增资,并实现新三板挂牌的项目服务,至臻传媒支付财务顾问费用150万元,挂牌30个工作日内支付。另外,将改制前公司股份的10%或者等额现金无偿赠与国劢资管,其中由股东徐东方赠与7%,由股东王泳赠与3%,并签订了《股权赠与协议》。 读懂君看到,至臻传媒于2015年12月挂牌新三板。到现在挂牌已经一年多了,但公司却依然没有兑现承诺的迹象。国劢资管称,至臻传媒、徐东方及王泳拒绝履行合同,遂将其起诉至法院。 国劢资管请求法院判令:一、公司支付财务顾问费用150万元,并赔偿违约金28.05万元;二、公司支付财务顾问费1080万元(计算方式为:公司总股本 1800万股*6 元/股*10%)以及违约金414.72万元。 至臻传媒挂牌后,先后于2016年3月、10月完成了两笔融资,分别以18.8元/股募集资金600.1万,5元/股募资500万元。而在二级市场,至臻传媒做市后,只在2016年11月30日有过交易,当时公司的股价是6元。国劢资管就是以6元/股计算,要求公司支付1080万元财务顾问费。 显然,国劢资管对至臻传媒的行为很愤怒,才会要求赔偿这么一大笔钱,读懂君算了一下,公司需要赔1672.77万元。但悲剧的是,至臻传媒并没什么钱。 主办券商表示,由于至臻传媒涉诉金额较大,且协商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银行账户仅剩173.69万元,已全部被冻结,流动资金将受到一定影响。 事实上,至臻传媒的日子很不好过。读懂君看到,2014年、2015年,至臻传媒营业收入分别为1177.68万、1236.97万。而公司除2014年盈利49.69万以外,2015年亏损417.36万,2016年上半年亏损226.22万元。 三板公司与中介机构爱恨纠缠,剪不断理还乱 其实,三板公司和中介机构之间的爱恨纠缠很多,至臻传媒不是第一例,也不是唯一一例。 比如最受关注的券商和公司之间的爱恨纠葛,就是新三板的一大“难题”。 在新三板企业挂牌前,主办券商会和新三板公司签署一揽子综合服务协议,包括挂牌、持续督导等。 其中,挂牌费用大概200万元。一般付款模式为,签订合同,企业付款10%;股改之后付20%-30%;公司通过内核报材料给股转公司,企业再付20%;而剩下的40%-50%则根据主办券商与企业的约定,拿到挂牌函后再分期支付。 但很多公司由于对自身财务状况评估出现偏差、经营不善等原因,经常拖欠甚至是拒交督导费等相关服务费用,导致券商骑虎难下,有苦难言。 " 奥盖克(430395.OC)公布2015年年报后第二天,就收到了主办券商的风险提示,称公司由于2015年度发生巨额亏损,尚未支付主办券商2016年度持续督导费用。 有券商代表曾表示,多数新三板业务的项目收入不能覆盖券商的人力等成本,如果企业再未及时缴纳挂牌费、服务费等,势必扩大业务亏损额。 那么,既然主办券商收不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相关费用,直接解约行不行?答案是无奈的,不行。 根据股转公司的监管规则,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必须是券商与企业协商解决,换言之只要企业不换券商,券商是不可能单方面解约的。企业如果找不到持续督导的下家,就会退市,因此券商想单方面解除督导协议,企业就会赖着。这是一个死循环。 由此,就出现了一个尴尬的现象:企业不给钱,主办券商仍要对企业进行持续督导。 目前,新三板市场的投入仍被认为是赔钱买卖。多家券商由于收不到挂牌费和后续持续督导费,亏损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这样做“保姆”,也难怪很多券商都不愿意做新三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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