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时间1月29日早间消息,据国外媒体今日报道,富士通曾于2003年申请iPad商标。针对苹果推出的iPad平板电脑,富士通表示将咨询律师以采取下一步行动。
富士通曾于2002年推出一款名为iPad的产品,主要在美国销售。这一多功能产品帮助商店营业员确认商品价格,检查实时库存信息并完成销售。富士通认为,该公司具有iPad商标的优先权,该公司将与苹果争夺这一商标。
富士通公关部门主管山根正宽周四表示:“我们认为这一名称是属于我们的。”他表示,富士通已经知道苹果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计划,该公司将咨询律师以采取下一步行动。
富士通的iPad采用微软CE.NET操作系统,集成3.5英寸彩色触摸屏,使用英特尔处理器。该产品还拥有WiFi和蓝牙等功能,并支持VoIP电话服务。山根正宽表示:“富士通的iPad同样注重移动性。通过iPad,员工无需一直查看电脑。他们可以在手中查看所有信息。”
不过,苹果的iPad平板电脑价格较低。富士通iPad售价超过2000美元,而苹果iPad起步价仅为499美元。
富士通申请iPad商标的过程目前处于停滞状态,因为此前一家名为Magtek的IT安全公司曾为一款手持数据加密产品申请iPad的商标。
2009年初,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富士通的商标申请列为已废弃的,不过富士通于2009年6月再次申请了该商标。苹果于随后一个月通过代理申请了iPad的国际商标,并多次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给予苹果更多时间来反对富士通的商标申请。苹果将在2月28日之前决定是否反对富士通的申请。
富士通和苹果的商标争端主要局限在美国。在全球各地,还有许多其他采用iPad名称的产品。例如西门子曾将iPad的名称用于发动机中,而加拿大内衣公司Coconut Grove Pads曾推出名为iPad的女性内衣。
苹果3年前也因iPhone的名称与思科发生争端,两家公司最终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