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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第一大客户疑云与“振发系”真实贸易究竟有多少?顺水鱼财经

核心摘要: 禾苗 不做多晶硅,也不投传统的光伏电池与组件,如果能在大型光伏电站项目中“走一遭”,即便是配件商的角色,任谁都会笑得合不拢嘴了。 在首批获得IPO批文的幸运儿中,已经从光伏产业中“受益”的就有广东(,)电源股份有限公司(300376.SZ),近日它会登陆A股。除了推动传统的不间断电源项目之外,近2年来易事特拓展了业务领域、着手做光伏逆变器产品。 光伏稳定的收益,加上易事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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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苗

做多晶硅,也不投传统的光伏电池与组件,如果能在大型光伏电站项目中“走一遭”,即便是配件商的角色,任谁都会笑得合不拢嘴了。

在首批获得IPO批文的幸运儿中,已经从光伏产业中“受益”的就有广东' howImage('stock','2_300376',this,event,'1770') 易事特(' 300376,' 股吧)电源股份有限公司(300376.SZ),近日它会登陆A股。除了推动传统的不间断电源项目之外,近2年来易事特拓展了业务领域、着手做光伏逆变器产品。

光伏稳定的收益,加上易事特要通过募集资金来做大光伏链上的系列电源产品,易事特从“红海转蓝海”的决心似乎很大,投资者们的兴趣被勾起。就在1月21日的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中,易事特也被超额认购高达61.84倍,可看出其有多受资本市场的垂青。

这是一家主要从事UPS等功率电子装置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其在本土公司中有一定的口碑,但中高端仍然面临与施耐德、伊顿、艾默生等公司的直面竞争。而转战光伏市场,理论上看会对易事特今后的长期' 业绩提升有帮助。

不过,近期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易事特在光伏发电业务上的客户并不多,只有一家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而买卖双方的贸易往来也十分耐人寻味:大客户或许是因为缺钱建电站,易事特则成为了其借钱的通道之一。而这还不是唯一的风险,易事特这两年来对单一客户虽然有大量的出货,但应收款的风险也凸显出来。

大客户“振发系”

2010年和2011年,易事特公司的最大客户都是Nigeria Tripplesea Ltd,后者带来的收入分别为4268万元、4909万元。

到了2012年,一家名为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振发新能源”)的企业及其子公司的销售订单忽然间冒了出来,易事特也由此获得了总计1.6亿元的收入。易事特的全部营收也从2011年的7.93亿元增加至9.83亿元。

其中,易事特公司通过销售,拿到了金昌振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振发新能源的子公司,下称“金昌振新”)1.454亿元的收入,而振发新能源也贡献了1517万元收入。这两家彼此都有关联的客户,占易事特前年收入的27%之多。

2013年半' 年报,振发新能源和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了易事特的两大重要客户。振发新能源采购的产品额,占易事特收入的12.65%,而这要比Nigeria Tripplesea Ltd公司(彼时第三大客户)贡献的7.28%的收入占比高出一大截。事实上,振发新能源和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也是同一实际控制人。

创立于2004年的振发新能源,在光伏行业中名不见经传,其主要从事光伏发电系统的集成业务;而金昌振新则在2012年1月才出现,主要做目前极为火爆的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等,现有光伏电站项目设立在甘肃金昌。易事特公司向振发新能源供应的是光伏逆变器及直流柜汇流箱,而向金昌振新则销售光伏逆变器、分布式发电外购配套组件等。

易事特表示,2012年该公司的光伏逆变器产品销售量大幅上升,未来会加大对光伏逆变器产品的销售力度。

而事实上,易事特最主要的光伏客户,基本就是“振发系”的上述三家公司(振发新能源、金昌振新、华源新能源)。而且,易事特的大部分产品也直接流向了“金昌振新”这家电站项目公司。

一份来自网络的招聘会信息显示,金昌振新所建的项目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西坡滩干渠以西,其建设规模为100兆瓦,由100个斜单轴跟踪式多晶硅电池子方阵组成,该工程占地约420万平方米,总投资12.36亿元。金昌振新还称,该电站采用了自适应对日跟踪技术,建成后,将成为全球装机规模最大的太阳能全跟踪光伏电站。

资金拆借疑云

尽管“振发系”给易事特的业绩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彼此似乎还不仅仅是买卖双方的这层关系。

知情人士透露,事实上,“振发系”虽然有电站项目在做,但手头上不算宽裕,仍缺少资金投入新的电站项目建设。

但是,100兆瓦的金昌光伏电站项目也让易事特有了盼头,可以向对方卖很多逆变器及各类配件。双方一拍即合,“振发系”就此先向易事特借钱,然后等条件成熟后再还。

可是,问题也来了,钱该怎么借呢?

“振发系”的走法“独辟蹊径”:它通过产品的销售及回购,最终成功拿到了借款。

前述知情人士称,2012年7月15日,易事特与振发新能源签订了采购合同,由易事特向振发新能源采购3000套的光伏跟踪器支架系统,采购成本为3300万元(含税)。2012年7、8月,易事特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了这笔采购货款。

而过了近一个月,易事特与金昌振新又签了另一份销售合同,前者向后者销售了上述3000套的支架,销售价款合计3498万元(含税)。而到了2012年12月、2013年2月,易事特才收到了该笔货款。

上述交易发生时,金昌振新为振发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产品、款项转手的时长约为半年。

“事实上,金昌振新是可以直接向振发新能源采购产品的,但有易事特在中间,则能实现资金周转。”前述知情人士表示。

易事特上述交易的玄机简单说来,就是:和有关联关系的两个人做生意,先付钱买东西,再将东西还给对方,但对方拖欠了很久的货款,从而实质产生借款。

而易事特董事会办公室一位人士昨天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询问时,则对这一“借款”流程表示并不清楚。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还有一笔蹊跷的货款转手。

2012年,易事特从福马机械这家公司采购了近6000万元的跟踪支架,然后又销售给了金昌振新。据知情人士透露,福马机械的这批货并不是自己生产的,而是从另一家无锡企业获得的,而这家无锡企业的管理层,同时也是振发新能源的一名高管。上述说法记者尚未得到证实。

福马机械相关人士昨天接受本报记者询问时则表示,他们确实从无锡采购产品、销售给易事特上述跟踪支架。而对于无锡企业和振发新能源之间的关联,他并没有对此评论。

“振发新能源(的关联公司)把产品出售给福马,福马又把货卖给易事特,易事特再转手给了金昌振新。通过这些操作,易事特和振发新能源试图绕开关联交易、实现资金的拆借。”前述知情人士解释。

对于易事特与振发新能源之间的光伏跟踪器交易一事,另一位律师评价说,要看双方是否真的进行了货物流转,假设是没有货物流转,那么就可能是属于“虚假贸易”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对于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应收账款期限长

货款及产品的来回折腾,并不是易事特与振发新能源唯一的故事。

易事特虽然开发了“振发系”这类大客户,但资金回笼的周期却较长,结果便是易事特的应收账款额持续高企。

2012年,易事特应向金昌振新收款1.7亿元,但实际收回的只有2300多万元,余下1.47亿元左右都成了应收款。而由于金昌振新与易事特之间还确定了一种结算方式,“振发系”与易事特若有更多合作,会加剧易事特在光伏收款上的难度。

据招股书,双方的光伏逆变器收款方式为:合同签订日支付5%,到货后、验收后分别支付20%、15%,整体并网90天后支付20%,项目移交业主方后支付35%,余款5%作为质保金。

2012年时,金昌振新已获得了易事特的货品,但据公开消息,金昌振新的光伏电站项目直至2014年1月才实现并网。根据上面的收款方式中“整体并网90天后支付20%”可推算,整个项目估计持续时间或许要横跨2年(2012年~2014年),货款也就会被一拖再拖。一位长期从事光伏项目业务的管理层人士告诉记者,上述逆变器的收款做法显得时间过长,“万一迟迟不并网,是不是意味着货款就有50%都不会马上收回呢?”

2010年到2012年,易事特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是1.2亿元、1.7亿元和3.3亿元,占营收比例的20.28%、21.53%和34.22%,可见在引入光伏项目后,易事特的应收账款占比也在垒高。

而2010年到2012年期间,易事特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也从5.65次、5.42次,降低到了3.88次,2013年上半年该周转率更是下降到了1.45次。

2012年,仅金昌振新一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就占易事特3.3亿元总应收款的43%之高。

2013年上半年,“振发系”的三家公司对易事特所形成的应收账款总额高达1.29亿元,但同期易事特的营收不过是5亿元。对于上述问题,《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多次拨打易事特公司相关部门也未能得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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