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8391752892

一图看懂股权激励全流程!顺水鱼财经

核心摘要: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进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本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BR /> 注1:上市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并实施新计划,由中央企业按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审核,在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前,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注2: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等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或者行权价格 注3
外汇期货股票比特币交易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进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本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注1:上市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并实施新计划,由中央企业按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审核,在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前,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注2: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 除权、除息等原因需要调整股票 期权授予数量或者行权价格 注3:上市公司因总股本发生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股权激励对象范围、授予数量等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注4: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注5: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依照规定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后的2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注6: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时,并再次披露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的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的费用及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注7:上市公司需对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原因、股权激励已筹划及实施进展、终止实施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的可能影响等作出说明。 注8: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进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本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注9:上市公司出现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或者激励对象出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或者其他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以及限制性股票 未达到解锁条件的情形。 本专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正)》、《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股票 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股票 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作。
【本文为合作媒体授权投资界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文章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投资界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及原出处获得授权。有任何疑问都请联系(editor@zero2ipo.com.cn)】
(责任编辑:admin)
下一篇:

天风证券:淘金5G新基建 智慧路灯有望撬开千亿新市场顺水鱼财经

上一篇:

IBM前高管在帆船集团内部交易案中认罪顺水鱼财经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