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网8月10日讯从炒股到炒楼,上市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的情况并不少见,但用大量闲置资金购买银行、' 信托理财产品,或将委托贷款作为另一种创富途径的情况还是近两年才出现。昨日上交所发布分析报告指出,在高利益驱动下,上市公司涉足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很容易演变成一种变相发放高利贷的行为。
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动辄十数亿
据上交所报告统计,2011年沪市上市公司新增委托理财1180.60亿元,委托理财累计发生额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共计有2家,发生额在10亿至100亿元之间的公司共计有21家。不少上市公司还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贷款,追逐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回报。据上交所统计,2011年上市公司委托贷款的年末余额为1087.54亿元,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贷款年利率在4%至7%之间,少数几家公司的委托贷款年利率甚至超过10%。
原因
主业低迷超募资金分配不合理
上交所在其发布的分析报告中指出,2011年,上市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规模上出现大幅增长,部分公司操作频繁,平均金额较大。投资标的多以超短期、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主。
上交所指出,部分公司在主业低迷的情况下,更具进行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的动机,利息收入则成为其主要利润来源。同时,部分新上市公司超募现象导致产生大量闲置资金,上市公司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然后将其转化为自有资金后用于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此外,部分公司借助上市公司有利的融资平台,利用公司债或短期融资券获取廉价资金,通过理财和委托贷款来赚取利差。
影响
变相发放高利贷加剧信贷风险
事实上,上市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并不是新鲜事,但在高利益的驱动下,这很容易变成一种变相发放高利贷的行为。上交所指出,一方面,资金的浪费容易造成经济实体的空心化和虚拟化;另一方面,高额财务费用负担也将导致部分急需资金企业难以还贷,从而加剧了信贷风险。
上交所还警示上市公司应强化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方面的风险控制。针对中小投资者,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有关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方面的信息披露内容,以便投资者对公司资金去向做到“心中有数”。
来源:城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