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寿陕西分公司在日常的业务发展中大力倡导“十不公约”,不断探索和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在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期间,生命人寿陕西分公司在广大员工及营销队伍当中发出了客户服务“十不公约”的倡导,即“不提供虚假产品信息;不混淆保险产品概念;不隐瞒保险合同内容;不夸大保险产品收益;不篡改客户信息资料;不代抄录风险提示语;不欺诈客户;不泄露客户信息;不代替客户签名;不损害客户利益。”并在销售培训、宣传资料、销售行为、客户回访、销售品质和客户投诉等方面着手,按照“十不公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厉整治代签名、代抄录、代回访等不规范销售行为和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发现一例查处一列,绝不姑息迁就。近半年来,先后对照“十不公约”查处不规范销售行为21起,处罚23人,清退不合规营销员9人,有效地杜绝了侵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发生。
据了解,生命人寿陕西分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稳健经营、科学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工作,积极致力于客户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以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客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分别被政府部门评为“陕西省信用建设突出贡献单位”、“服务质量消费者满意单位”和“营造安全消费者环境消费者放心单位”等。刘睿本报记者杨代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