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民张阿姨致电本报:“我发现同一家银行的两款理财产品出现了收益倒挂的现象33天的年化收益率是4.2%,而41天的只有4.0%,是不是银行搞错了?”
记者请教理财专家杨先生。他解释说,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是决定预期收益的唯一因素,有些“倒挂”并非反常。张阿姨反映的两款理财产品,虽是同一银行,相同风险等级,年化收益率看似“倒挂”,其实与产品的到期日有关。存期33天这款产品的投资期限从8月27日到9月29日。合同约定,产品“到期日后的两个银行工作日内为到账日”,而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2012年国庆、中秋假期从9月30日开始。这意味着,该款理财产品的实际到账日最早也得10月8日。而合同还约定,“理财收益及理财本金在投资到期日与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这样一来,33天年化收益率4.2%和8天的“0利息”综合计算,实际收益率就只有3.38%左右。
而那款41天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是从8月28日到10月8日,恰好避过了长假“零利息”的尴尬,4.0%的年化收益率“实打实”。专家以10万元投资额计算,购买33天期产品,预期收益大约是379.73元,到账日为10月8日或9日;而购买41天期产品,预期收益约为449.32元,到账日为10月9日或10日。
专家表示,尽管" 银监会去年发文对超短期理财产品重点监管,一度使其发售量和收益率遭到重挫。但过去一年中,仍有个别银行为求阶段性账面存款余额的“漂亮”而铤而走险。可银行也不会盲目“让利”,把“好处”都给储户,于是耍些9月29日到期的小花招。因此,“储户不要看到收益率较高的理财产品就盲目购买,而要注意本息到账时间,"精算"一下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