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target='_blank' >证监会上周末发文,明确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其中放宽了募集资金用途,允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证监会此次对现行规定进行了梳理和完善,通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发布实施。
证监会称,总体上遵循“募集资金监管要求总体不变、适当放宽资金使用用途、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货币市场产品效益”的原则进行完善。这一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此外,上市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其期限从6个月延长到12个月。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方面也有所放松。此前仅允许' 创业板公司每年利用超募资金的20%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此次证监会将这一比例提高到30%,且从适用创业板扩大到适用所有上市公司。此次证监会的指引中,还有个重要变化体现在允许上市公司适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这些产品包括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