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拟实施城市道路停车位差异化收费一事,经本报报道后(详见12月26日2、3版),引起社会各界的巨大反响。12月26日,不少读者拨打本报的热线电话提出自己的观点。
呼吁:
规范停车位才是当务之急
“前不久我开车出门,还特别注意把车子停在停车线内,没想到还是被贴罚单了。”南宁市民孙先生抱怨说,后来他从交警处获悉,他停车的停车位不是政府部门划定的,属于“黑车位”。孙先生认为,如今谈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有点早,应尽快对停车位进行规范。这种规范不仅表现在停车位的标志方面,还应对收费人员、发票等进行规范,以便让市民认清哪些是合法的停车位,哪些是“黑车位”。
南宁市民陈女士认为,目前南宁市停车位的设置很有问题。“我开车到金湖广场或者朝阳广场,在附近地方都很难找到停车位。”她说,政府先要考虑的应该是让车主有地可停,其次才是如何收费。在收费的同时,可否在一些交通方便、车流量不大的空地增设一些免费停车位,或低价停车位,以吸引车主主动分流,然后再选择打车或乘坐公交车进入闹市区。
建议:
节假日单位停车位对外开放
家住南宁津头街的韦先生有件烦恼事,每天出门都会被津头菜市附近乱停的车堵住。“菜市旁津头立交桥下就有停车位,但是要收费。”韦先生说,乱停的车大都是来买菜的市民的,可能大家觉得买菜不值得花钱停车,就随便找个地方停下了。“如果大桥下的停车位不收费,或者半小时内免收费,也许车主就愿意把车停过去了”。
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谢女士告诉记者,工作日期间,他们单位里车位“一位难求”;但节假日的时候,虽然马路上停得满满的,可单位里车位空空荡荡。“我建议物价部门给临街家属院、小区和临街单位院里的停车场定价,让其也能对外开放停车收费。”她表示,这样既可以减轻道路停车位的压力,又可以充分利用空闲资源。“对于行政机关、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单位的配套停车场所,应免费停放机动车或降低收费额”。
细化:
收费可否按10分钟一档
“收费时段定为7:30至22:00,是根据什么标准制定的?一类区域每日最高限额60元是不是过高?每天收费近15个小时,只有9个半小时免费,可否按照朝九晚五的时间段收费,将免费时段延长?”一打进热线电话,南宁车主罗先生的细节考问就源源不断。他担心道路停车位涨价了,周边地下停车场和小区停车场也跟风涨价,还可能引起外来车到小区停车现象,导致小区内部车位紧缺。
差异化收费标准中规定计费单位为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罗先生说:“可否更细化按15分钟来算?”他觉得收费计费单位定在半小时,还稍显“粗放”,车主都会为自己的钱袋着想,在繁华地段,应该尽可能地细化收费时段,可以每10分钟或15分钟划为一个收费档次,能充分提高车主的办事效率。他举例说,实施差异化收费后,停放在一类区域的小车,每半小时的收费标准是3元,如果同样的收费金额,但细分至10分钟一档,每10分钟就是1元,也方便计算。
要求:
停车费去向要定期公布
多位市民在电话中提出,道路停车费不是不可以收,但机动车道两旁的停车泊位占用的是城市公共资源,收取的费用要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建议有关部门定期向市民“晒账本”。
“南宁道路停车位收费10多年了,但这么多年来,收了多少钱却从来没有个交待。”曾经参加过《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南宁市民樊德利说,他从26日南国早报的报道得知,2002年至2012年底,道路停车位的收益是南宁华普正方泊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按合同上缴至南宁市财政。“是按照多少比例上缴?10多年来,一共上缴了多少钱?这些钱是怎么花的?”樊德利强调说,利用公共资源划定的停车收费点所收取的费用去处,相关部门应该定期进行公示,这样可以避免公共资源被暗箱操作,成为“唐僧肉”。
樊德利提出一个新观点:道路停车位收费可以实施“统筹收费”,由' target='_blank' >财政部门直接收取。他建议,可以对每辆车每年收取一笔几百元的停车费,就像收取路桥费一样,之后车辆停车就不用再交钱。“如果每辆车每年交300元统筹费,按全市汽车保有量62万辆计算,财政部门一年可以收取1.86亿的停车费,这是一笔不菲的数目,绕过了中间环节,不仅方便统筹安排,也更好对此进行监管”。
小启:就车主们提出的问题,本报将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解答,并及时反馈。也欢迎市民继续拨打本报热线电话18907719725(工作时间)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