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警方破获一起新型的盗窃案,一名" 通信公司女员工利用工作便利,盗取公司用户的千万积分进行个人消费,获利9万余元被刑事拘留。
今年10月,广西某通信公司在检查中发现,公司的一些单位用户数额巨大的消费积分被人划走,转换为电子消费券后被消费,而被消费的地方大多在柳州市,于是该公司向柳州警方报案,柳州市公安局五星责任区刑侦大队对此进行立案侦查。
今年5月,该通信公司为回馈用户,推出了一项新业务,公司根据用户每月所产生的话费及各种费用,都给予用户相应的积分,一般是每消费一元就有一个积分,积分可以累加,用户可以在" 互联网上进入该公司的积分商城将这些积分兑换成电子消费券,积分商城向用户的手机号码发送电子消费券的验证码,用户就可以在积分商城内指定的商家输入相应的验证码后进行电子消费券的消费。100个积分可得到1元的电子消费券。按该公司的规定,这项新的优惠措施是仅对个人用户的,单位用户没有享受这些优惠。
警方深入通信公司进行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的许多单位用户的积分自今年6月份以来每个月都被人篡改成了个人用户后,已兑换成电子消费券后进行了消费,被窃取的积分达上千万分,折换成人民币是9万多元。经过一番明查暗访,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就是该公司柳州分公司的一名女员工梅某。10月19日,民警将正在上班的梅某抓获。
经审讯,梅某交代了盗取公司单位积分的犯罪事实。2009年2月梅某进入广西这家通信公司工作,担任营业员。2010年5月,通信公司推出了积分兑换消费券的业务,梅某在工作中发现,每个月公司单位用户的积分都没有人进行兑换,便打起了这些单位积分的主意,经多次试验,她成功破解了公司内部系统的秘密,通过公司内部电脑业务办理系统将单位用户的积分篡改成了个人用户,然后她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将这些单位用户的积分全部转移到了这张手机卡上,通过互联网上的积分商城兑换到了电子消费券,获取了电子消费券的密码,最后在公司积分商城上指定的商家里进行消费。从6月份至案发前,梅某先后作案十多起,每次盗取的积分数量从10万分至100万分不等,涉案金额9万余元。
目前,梅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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