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宁站1月23日讯(通讯员 杨坚 ' target='_blank' >李友胜)1月23日,记者从新宁县政府办了解到,该县拿出30余万元对2012年种粮大户和发展粮食生产先进乡、村进行了奖励,单个奖金最高达3万元。
近年来,由于种粮效益不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水稻“双改单”现象严重,甚至出现了部分耕地抛荒现象。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新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推进水稻“单改双”和遏制耕地抛荒为重点,从政策、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对种粮大户给予倾斜扶持,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和种粮大户、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发展双季稻,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经营效益。2012年,该县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新宁县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组织考核奖励办法》和《关于对双季稻区农户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进行奖励的通知》,对单个农户经营水田30亩以上和一体化经营水田100亩以上且宜种双季稻丘块双季稻覆盖率达98%的公司或合作社给予重奖,对实种双季稻区购买大中型农业机械的农户在享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按购机款的20—50%给予再奖励。2012年,该县共培育发展种粮30亩以上的大户76户,比上年增加47户,带动全县新增双季稻面积近2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