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1日,大同县扶贫办主任拿到了山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文件,文件明确,大同县享受“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待遇。这意味着,在成为“小康县”16年后,大同县开始享受“贫困”待遇,获此称号后该县已得到千万元资金资助。
16年前的小康县,16年后的贫困县。帽子换来换去,逐利痴心不悔。去年1月底,湖南新邵县一则“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成为新时期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的条幅引起广泛关注。近两年,国家贫困县的种种乱象已经引发社会各界热议。真贫困,当然得扶持;但如果躺在贫困的席梦思上,迟迟不肯醒来,这只能证明扶贫的制度出了漏洞。
“贫困福利”令人眼馋,大同的例子,堪为考量地方政绩观的标本。大同的“小康”,背景是1990年代全国刮起的小康风,那么,几个问题接踵而至据说当年大同县为了入选小康,“提高”了各项经济指标,这种翻云覆雨的“本领”,今安在?又据说此后的历任领导不想看到自己任期内指标下降,“硬着头皮一年年加上去”,这种“加法”有没有问题?今日重新归于贫困县,究竟是“争取”来的、还是“按规”来的?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