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 howImage('stock','2_002677',this,event,'1770') 浙江美大(' 002677,' 股吧)编号:2013-007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2月27日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 target='_blank'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75号文《关于核准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5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3,36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4,63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50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项目轻重缓急程度按以下顺序排列:
2012年6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对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计划为:产品体验展示中心3,539.60万元,路演车辆3,750.00万元,营销信息化系统733.58万元,流动资金2,000.00万元(用于营销费用等)。
2012年10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25.3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经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8,737.36万元,加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620.87万元,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6,514.51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品种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该等产品应有保本约定或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不得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 、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 target='_blank'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经过审慎核查后,认为:
1、浙江美大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浙江美大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对浙江美大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