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和QQ的恩怨虽然暂时告一段落,但是在这场网络鏖战中,尤其是QQ那封致网民的信发布后,不少网友愤然而起,一纸诉状将腾讯告了。
昨天在浙江图书馆举办的一场' 法律大讲堂中,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系主任、中国民法与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吴勇敏教授认为,腾讯没有给用户留出合理的准备时间,就单方面强行终止服务,是违背合同法原则的。
有人提出了异议——大多数QQ是免费使用的,人家腾讯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而且之前也签过一个“同意或不同意”的协议,在《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这份协议中,腾讯公司并没有给自己设定提供QQ软件服务的期限,而是在4.2条规定了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腾讯拥有随时自行修改或中断软件授权而不需要通知用户的权利,如有必要,修改或中断会以通知形式公布于腾讯网站重要页面上。
不过,吴勇敏认为,即使在免费服务的情况下,用户基于对服务合同的信赖,长期使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诸多利益,理应受到腾讯的尊重和保护,腾讯有权解除合同,但在解除之前,有义务提前通知用户,并给用户留出合理的准备时间,以避免给用户造成损失。因此,腾讯关于“腾讯拥有随时自行修改或中断软件授权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的条款是违背合同法原则的。如果有些用户QQ软件是有偿购买的,那腾讯单方宣布停止使用肯定是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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