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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市场将成为理财资金运作的主渠道顺水鱼财经

核心摘要: 近年来,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投资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迅速扩张。一些银行在此业务开展中存在规避贷款管理、未及时隔离投资风险等问题。日前,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向媒体披露后,沪深股市银行板块受到重挫,体现出市场投资者对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来源的忧虑,并对我国近几年来以理财产品为主要形式的“影子银行”风险预期升级。《通知》出台将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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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投资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迅速扩张。一些银行在此业务开展中存在规避贷款管理、未及时隔离投资风险等问题。日前,' target='_blank' >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向媒体披露后,沪深股市银行板块受到重挫,体现出市场投资者对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来源的忧虑,并对我国近几年来以理财产品为主要形式的“影子银行风险预期升级。《通知》出台将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经营管理模式、产品投向结构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预计2013年5月开始,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的理财产品占比将持续增大至60%左右。建议人民银行加快完善银行市场,继续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进程,试点推进同业存款做市商制度。

新政出台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产生多方面影响

《通知》中明确定义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市场证券交易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之前理财资金所投资的各类信贷资产、' 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都在此次受限资产之列。《通知》还规定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意时点应以理财资金余额的35%或上年度经审计报告披露的总资产4%的孰低者为上限。而在此之前,部分商业银行理财资金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规模高达50%~60%,远超新政限制规模比例。一些商业银行在业务开展中,通过跨机构合作进行风险资产腾挪转移,“隐形”了部分贷款规模,规避了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商业银行由此放大信贷投放,削弱了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效果。

(一)原有的跨机构合作模式或交易所挂牌模式不再可行,银行需尽快转变业务模式

《通知》出台前,银监会曾先后出台《银行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银监发〔2008〕8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7号)以及《关于规范银信理财业务转表范围及方式的通知》(银监发〔2011〕148号)等多个文件,以规范银行信托公司的业务合作。但是在监管部门的明令禁止下,商业银行仍然绕道与证券公司合作,通过“银证信”合作和“银证”合作等方式规避监管。在原来的“银信”合作模式中,增加证券公司作为中间渠道,银行将资金委托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对接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终将资金投向融资客户(多数为银行自身存量授信客户所产生的增量融资业务)。还有银行直接用自有资金或理财产品筹集资金与证券公司形成委托、受托关系,通过' 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买断银行的保理业务,投资已经在银行表内的票据类、信贷类资产。上述都在本次《通知》中所限制的非标准化债权性资产范畴。部分北京辖内商业银行反映,《通知》关闭了银行与非银行机构合作的道路,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业务受到较大影响。高度依赖非标准化债权投资的中小银行尤其将面临较大幅度的被动调整。

(二)理财资金投资将更加依赖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预计产品收益率将大幅下降

《通知》限制了非标准化债权性资产的投资总量及占比后,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于债务工具及货币市场工具的比重将进一步提升。同时由于资金投向决定了理财产品收益的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的金融市场投资收益率,标准化的债权资产收益相对较低,5年期国债收益率略高于2%。如此一来,理财产品收益率整体将明显下降,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随之减弱。

(三)商业银行可能采取让利销售策略发行理财产品

原有的理财产品定价方式中,理财资金投资端的可实现收益率是决定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关键因素。商业银行通常在产品获取收益的基础上以额外加点方式赚取管理费等中间业务收入。随着客户要求的收益率和产品投资收益率之间出现利率倒挂的可能性逐步增加,部分存款竞争压力较大的商业银行可能出于吸收或保有存款目的让利发行理财产品,甚至承担一定的损失。

(四)对于银行信息系统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通知》要求,理财产品均须与其所投资资产一一对应,做到每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单独建账指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单独核算指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个理财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目前市场上理财产品多达3万余款,涉及发行银行类型和数量众多,各银行理财业务核算管理和系统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单独管理和核算理财产品对于商业银行系统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据了解,目前北京辖内多数银行已经能够实现“一一对应”,部分辖内银行理财业务管理系统业内领先,如' howImage('stock','1_601398',this,event,'1770') 工商银行(' 601398,' 股吧)、' howImage('stock','1_601169',this,event,'1770') 北京银行(' 601169,' 股吧)等,能够顺利实现监管部门的单独核算要求,但也有' howImage('stock','1_601939',this,event,'1770') 建设银行(' 601939,' 股吧)等部分银行的理财业务仍采用手工记账方式,系统建设有待加强。

新政促使理财资金更多投资于银行债券市场货币市场

商业银行通过发行理财计划募集资金后,理财资金主要通过投向债券市场货币市场,或者投资于项目类资产(包括债权类和股权类等)。《通知》下发后,预计商业银行理财资金将主要通过投资于债券市场货币市场而获利。目前北京辖内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类的平均占比为50%,投资于债权和股权项目类占比40%~45%。商业银行按照银监会《通知》要求,压缩投资于债权项目类资产的占比至35%后,理财资金将更多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因此根据初步测算可以预计,自2013年5月开始,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的理财产品占比将继续增大至60%~65%左右。

《通知》下发后,理财资金除投资于受比例限制的债权类项目资产外,其余部分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具体方式运作:一是转化为同业存款,通过银行自行存放或通过信托公司存放同业;二是债券交易,分为直接现券买卖或进行债券回购,还可以通过投资于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最终投资于债券市场;三是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市场基金。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安全性虽高,但其获取更高收益的动机缺乏相对应的金融产品作为支撑

政策建议

一是建议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拓宽理财资金投资渠道。《通知》下发后,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债权类资产融资受到一定的遏制,虽然有助于控制“影子银行”潜在风险,但不利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建议人民银行加快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扩大参与主体,合理满足理财资金投资需要,丰富银行理财资金投资渠道。

二是进一步完善银行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同业存款做市商制度。银行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在满足各类型金融机构流动性及安全性需要的基础上,也能够实现部分资金富余型金融机构的盈利性需求。随着理财资金更大规模地进入银行市场市场品种和市场容量方面将面临新的压力。建议探索建立银行市场同业存款做市商制度,引导同业存放资金合理定价,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资金套利,促进市场参与者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三是建议商业银行继续完善理财产品定价方式,加快人才培养和业务转型。新政之下,原有的以参照同业、自主加点为主要特征的理财产品定价方式将不再适合新形势下业务发展需要,商业银行应加快理财业务定价机制建设,完善配套系统支持,同时学习借鉴外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实践,加强理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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