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到该通知之日起,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均需通过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并于7月31日之前完成2011年1月1日至本通知收到之日期间所有已成功发行的理财产品的信息补录工作。
本报讯(记者 程婕)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将更加严格。昨日记者获悉,银监会正式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一期)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理财产品销售前须上系统报告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实行全国集中统一的电子化报告和信息登记制度,总行应在理财产品销售前10个工作日,通过系统向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告产品相关信息。未在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的理财产品,不得发售。
据悉,申报登记的内容十分详细,包括产品期次、运作模式、投资资产种类与比例以及产品审批人、设计人等信息。通过审核后,理财产品、理财业务从业人员将获得系统自动赋予的唯一登记编码。
月底前完成所有理财产品信息补录
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到该通知之日起,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均需通过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并于7月31日之前完成2011年1月1日至本通知收到之日期间所有已成功发行的理财产品的信息补录工作。如存在迟报、漏报、错报、不报等情况,银监会可予以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甚至暂停产品发行。
增加了产品设计难度
对于这一规定,银行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对理财产品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规范,有利于监管层加强对理财产品,特别是资金池理财产品的监管。但是,如果严格执行提前“10个工作日”登记的规定,可能会错失一些发产品的良机。
因为,算上这10个工作日,再加上行内审核,一款产品设计出来后得接近15天后才能销售。正常情况下,销售期5天,这样20天就过去了。但在这段时间里,原先依据的市场行情可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产品设计提出了很高的难度。比如,上月末银行间利率大幅跳涨时,不少银行都是马上推出了高收益率短期理财产品,如果都要等20天,就不可能发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