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麦考林不是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而是在A股创业板上市,一个半月碰上两起普通股股东的集体诉讼,显然会让麦考林成为创业板市场甚至是A股上市公司中被诉讼秒杀的公司。
但这一结论的得出其实过于片面。
因为在A股市场,这些诉讼很可能根本不会发生。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那些指控:麦考林IPO期间存在的问题导致2010年第三季度业绩令人失望,包括毛利率同比下滑近400个基点、销售及管理费用增长20.4%以及营业费用增长19.8%。这些费用上涨部分是受到营销成本增长11.6%以及薪酬和福利费用增长40.2%的推动。另外,尽管该公司报告2010年第三季度净利润大幅增长,但这些增长全部来自利息折旧冲销,否则该公司将报出每股3.5至4美元的季度亏损。
这也就是说麦考林无非是上市的时候通过国际投行化了化妆,上市后涨了点工资,而业绩的增长只是来自于非经常性损益。
这样的事情在A股似乎太过平常——不要说化妆,先整容后上市的公司在A股都大有人在;上市后工资奖金翻番的企业也不少;至于上市后业绩一年优、二年平、三年亏早就屡见不鲜了。
如此看来,麦考林A(这是假设的简称)甚至可称为模范上市公司了。
即便麦考林A在信息披露中存在更多严重的问题,这些诉讼发生的可能性也很小。
纳斯达克市场上投资人之所以发起诉讼,是因为他们本身蒙受了巨大的亏损。以12月3日麦考林收盘价7.8美元计,公司股价已较10月26日17.5美元的开盘价跌了逾六成。而股价下跌的直接原因在于上市的第一个月,麦考林原股东就疯狂套现超过1.29亿美元,这一金额几乎相当于公司上市的融资额。
麦考林A显然没办法也不可能做这样的傻事,因为“小限锁一年、大限锁三年”是A股的铁律,这意味着公司的创始人和发行前蜂拥而至的PE为了在将来能卖个好价钱,多少得维护一下股价。至于前面提到的那些小小的绯闻,总不至于会让麦考林A深度跌破发行价。
麦考林A最后一个不太可能被诉讼的原因在于我国高院曾在2002年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其虚假陈述行为,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这意味着,即使是麦考林A有虚假陈述的嫌疑,投资人又因此而蒙受损失,但只要麦考林A没有被证监会处罚,法院就不会受理此类赔偿案。尽管这一前置程序的合理性屡遭非议,但仍沿用至今。
退一万步讲,哪怕是未来的某一天,麦考林A坐实了虚假陈述,法院必须受理因虚假陈述发生亏损的投资人的诉讼请求,但因为“对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法院应当采取单独或者共同诉讼的形式予以受理,不宜以集团诉讼的形式受理”的规定,麦考林A也只会面对有限的、确定的赔偿金额,而不必担心集团诉讼这样巨额的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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