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全貌(图片来源:中国法院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金山、奇虎360 CEO的' 微博口水战打出了网络,正式法庭交锋,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诉“奇虎360”公司董事长' 周鸿祎名誉侵权案,昨天(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撤回微博上的相关文章;连续7天在微博首页发表一份致歉声明,同时在《证券日报》、《法制日报》发表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00万元及公证费用。
写微博可以口诛笔伐,杀气腾腾,而打官司打的可是证据,被告如何回应侵权控告?怎么看待1200万的索赔额?双方拿什么证明自己的主张,中国之声为您法庭追案情。
周鸿祎在微博中运用了哪些语言,被诉侵犯金山名誉权?周鸿祎凭什么这么说,有没有证据?
原告:系列文章虚构事实、恶意毁谤等不实言论
原告向法庭出示经过公证的网页,证明2010年5月25日下午3点左右开始,被告相继在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网站通过微博发表“揭开金山公司画皮”的系列文章。原告认为系列文章虚构事实,恶意毁谤,散布大量诋毁原告商业信誉及产品信誉的不实言论。
原代:被告在微博中对原告使用了“偷鸡摸狗”、“搞阴谋”、“做伪证”、“借刀杀人”、“排挤”老员工等评价,把金山称为“黑山”等明显带有侮辱、贬损性语言,使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及平面媒体,对原告及金山软件品牌产生了重大的误解,造成原告社会评价严重降低,在' 业界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同时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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