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0月31日电(记者何欣荣、龚雯)记者31日采访获悉,正式挂牌运行一个月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着力创新投资准入制度,目前改革红利初显。在“宽进”基础上,' 自贸区加强在备案管理、商事登记等方面的监管,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自贸试验区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由核准制改备案制。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试点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等“宽进”措施。
如今步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服务大厅,公众能直接感受工商登记“一口受理、并联办事、统一发证、信息共享”的高效运作模式。外商投资者在4个工作日内可办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企业代码和' 税务登记,内资企业新设时间也同步缩短到4个工作日。
这些改革的红利目前正初步显现:截至10月29日,自贸试验区办结外资新设企业21家,平均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是去年同期的7倍。办结内资新设企业213家,内资注册资本27.5亿元,平均注册资本近1300万元,是去年同期的3.5倍。新入驻者包括世界五百强跨国企业、央企和知名民企,企业质量提升明显。
与“宽进”对应的是“严管”。自贸试验区将坚持把好备案管理制度五道关,包括投资主体告知承诺、备案信息网上公示、信息沟通协同监管、备案机构定期核查和适时启动安全、反垄断审查机制。
试验区实施商事登记改革后,区内企业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登记机关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试验区建立企业监管信息共享制度。通过推动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企业失信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此外,自贸试验区将依法严格管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区内新设企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采取“市场集中管理,企业自行开票”的管控模式。严格控制企业首次开票限额,今后随销售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开票限额,做到“按实供票”。
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宽进”的实质在于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严管”的意义在于政府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建立政府与企业间的契约关系,就是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按照国际通行规则、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探索,始终保持改革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吻合,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