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严格遵守“十条禁令”,坚决做到“十禁止”,从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十类问题”,做到“五不让”……
11月26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向社会作出优化发展环境承诺,大庆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敢于“亮剑”,勇于担当,为大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强保证。
根据承诺,市纪委要深纠“四风”,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大庆党政机关、市直单位、中省直单位及其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严禁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会员卡和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禁止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公款' 旅游和公款报销因私出国(境)费用;严禁公车私用和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严禁违规新建、扩建楼堂馆所,进行豪华装修和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等“十条禁令”。
从严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各项规定,市纪委将采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化监督检查、严格问责查处等举措,督促大庆各级党政群机关、司法机关、具有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坚决做到禁止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评比、刁难勒卡、强迫代理、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滥用行政许可权、推诿扯皮“十禁止”。
同时,市纪委督促大庆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从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纠正涉农利益、征地拆迁、教育领域、医疗领域、食品药品安全、公路“三乱”、保障性住房、环保领域、城建领域、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共“十类问题”。
承诺中要求,大庆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遵守公务员廉洁从政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从严做到“五不让”,即不让来投诉人员在我们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反映的事项在我们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们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们这里泄露,不让群众利益因我们受到侵害。
坚决执行不准坐超标准车、接受超标准接待、经商做生意、接受各种会员卡或商业预付卡、利用职权参与工程建设或企业经营“五不准”,坚持做到带头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带头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大庆纪检监察队伍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树立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
举报电话: 4685891、4685892、13936709727(作风建设专项治理);12388(信访举报);963777(效能投诉);4683377(改善环境投诉);4605119(内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