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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股东,分红利,村民共享“大蛋糕”顺水鱼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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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投票

晚报记者 冯兰蔺

通讯员 徐晓明 摄影报道

闵行区虹桥镇近日举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成立仪式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代表选举产生合作社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表决通过合作社章程。通过“村民持股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参与发起设立合作社、合作社控股镇级集体经营性资产并分红获益”3个环节,2万多名村民与镇、村两级集体资产之间,建立了畅通的发展成果共享途径。

这也意味着,闵行区首个镇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经济实体诞生,虹桥镇新一轮集体经济产权改革最关键的一块拼图完成。

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

虹桥镇集体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引人瞩目。到2012年末,全镇10个村集体的收益已达7.63亿元,镇级集体达3.2亿元,合计达10.83亿元。然而,蛋糕越做越大,也使如何进一步深化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成为愈来愈重要的课题—当地村级集体经济改制早年率先开展,由村民持有集体经济股份并获分红;但改革之初,一些村民对集体经济前景没那么乐观,少买或没买自己有权认购的份额。

集体经济富裕了,可那些没入股、少入股的村民未能充分共享发展成果。他们能不能重新获得一次选择机会?应该如何设计好这个机会?

对第一个问题,虹桥镇党委政府果断回答:能。对第二个问题,则开始了一次迄今已长达两年的探索与创新。

从2011年起,虹桥镇在各村逐步推动重新分配集体经济股权,将农龄设为唯一标准;分配后的股权,股东可终身享有并能够继承。村集体经济收益和资产处置分配的决定权,也从过去的董事会过渡到全体股东。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享新机制,由此确立。

一个确立方向的目标

村级改革路径明确了,镇级集体资产改革成为下一个目标。

今年10月,虹桥镇颁布了《虹桥镇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引入镇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概念,全镇原有的10个村集体经济和镇资产公司共同入股成立合作社,其中7成股份归属村集体,再由合作社全资持有虹桥镇4家集体经济公司的股份。在这样的框架下,每年1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比例分配得到合作社收益的70%,并由村集体负责发放给各自股东。镇资产公司所得的30%收益则用于全镇集体经济组织的民生基金和处理改制后的遗留问题。

按合作社产权改革方案,股东代表大会是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大会成员共有55个名额,除5个镇级提名外,其他由1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别选举产生各5名股东代表。各村股东代表中,1名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董事长,另4名股东代表由原各村村民代表差额选举。

按合作社章程,董事会、监事会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合作社收益的处置和年度分红也须由大会决定。

一本写满民生的账簿

事实上,虹桥镇10多年前就已经迈开了改革的步子。

先锋村是最早进入改革的村之一,也是深化改革的实践区之一。在先锋实业公司党支部副书记' target='_blank' >李建华办公室里有一本账簿,详细记录着全村每户人家的人口、农龄、持有股份等数据。为了整理清楚全村666户人家的情况,10多名村干部忙活了半年。

81岁的村民陈承秋谈起产权制度改革喜上眉梢。当初第一轮改革中,他们一家8口人累计农龄120多年,折算可分得10万元,如果入股就是10万股。因为当时要装修房子,老陈将6万元套现,4万元入股。

这些年,股份的分红受益越来越好,老陈一家对当初的选择颇多懊悔。在今年深化改革启动之后。陈承秋几乎没有犹豫,立即以6万元的原始价格回购了6万股。明年开始,他们一家将以10万股计算红利,如果以今年12.5%的分红比例,届时,扣除税款,一家人将分得超过一万元的红利。老陈做着手势说:“收益增加一倍多呢。”

与回购股份的村民形成对比,村干部的股份在此次改革中大幅缩水。' target='_blank' >李建华说,干部超出持有的股份,主要由当初收购村民套现退股和之后岗位股两部分组成,这在改革起步时具有积极效果,而现在把超出的股份退出来,也是发展的必然结果。在这一轮深化改革中,数十名村干部主动退股。在他看来,虽然干部的个人收益减少了,但在老百姓中间的威信却提高了。

一场公平共享的变革

曾经有领导在虹桥镇调研时,将当时还在酝酿中的集体经济制度改革定义为“一场静悄悄的革命”。事实上,放眼全上海,将镇村的集体经济产权量化成为每一位农民实际受益的股权,虹桥镇做了第一个吃螃蟹者。且一路走来,渐入佳境。

早在本世纪初,随着村级建制的撤销,虹桥镇的部分村就进行了一轮改制,但当时由于群众对村级经济发展前景缺乏认识等原因,很多村民选择了退股套现,或是部分套现。实际分配到村民手中的股份在各村只占到总股本的30%至50%。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发展的推进,股份的价值逐渐显现。当初没入股就没有分红,入股少的分红也少,这样改制的效果显然没有使得全部农民公平得益。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2011年来,虹桥镇开始探索进一步深化改制。

这一轮改革完善的过程面对的情况更趋复杂,10个村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已经经过了一轮改制,有的则遭遇了改制失败。同时涉及到镇村两级经济的衔接,在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量化、方案制定和宣传发动等方面都比最初面临更多的困难。

当时的虹桥镇党委政府意识到,改革的目的是为群众谋利,现在不改,群众的利益就在不断的流失,今后阻力一定更大。关键就在于把握公平、共享的原则。用虹桥镇党委书记张有为的话说,就是“一是要坚持农民人人得利益,二是要坚持干部群众一个标准”。

于是,经反复推敲、仔细研究,2011年,虹桥镇开始推进深化村级集体经济制度改革的具体工作。这一次,在股权确认上,股份的设定分配一律按照农龄作为标准。村干部超出持有的岗位股、收购股一律退出。

对于当初退股的村民,则按照当时的原价回购股份。同时,明确规定不再准许用股权兑现,操作过程和所有人的股份额度则全部公开。这样一来,干部与村民实现了同股同权,并且终身受益、可以继承。村民心服了,改制得到了一致拥护。

以此为基础,镇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也开始启动。虹桥进一步将4家镇属公司与10个村的经济集体捆绑,通过成立虹桥镇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的方式,将镇级经济收益分配到各村,再由村具体发放、兑现到村民手中,真正做到“产权到村,福利到人”。

去年以来,虹桥镇已经在西郊村、虹四村、虹二村以及先锋村、红春村等5个村集体顺利完成了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实现了100%资产量化和村民入股。据悉,其余5个村集体的深化改革工作也将逐步启动。

一笔惠及子孙的财富

在长期参与改制工作的虹桥镇副镇长俞李清看来,如今虹桥镇的农村建制100%撤销,农民老村宅拆迁率超过了93%。伴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延伸,虹桥镇的农村形态将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城市结构的经济运行方式。作为农民的后代,虹桥镇的本土子弟今后不可能再回到土地上谋生发展。对于他们来说,要继承祖辈在这片土地上的劳动成果和权益,就只有依靠对集体经济的产权改制。因此,有了这样一套具体、可操作、广泛透明的制度,他们的利益就有了根本的保证。

已经在航华一村居住了20多年的顾四娣是虹桥镇红春村人。作为此次红春村推选的虹桥镇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股东代表,顾阿姨对于产权改制的整体内容和举措有着相当的了解。她告诉记者,在这些细致的改制内容中,她们一家最看中的就是股份的继承权。

今年,顾阿姨已经从自己90多岁的母亲这里继承了1万多股的股份。自己又回购了2万股。如今,他们一家手里的股份超过了10万股,每年分红就可以拿到一万多元。这对于每月养老金不足2000元的顾阿姨来说,的确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虽然已经脱离农村生活几十年,但顾阿姨依旧保持农民朴实的情感和想法。“我们一家都是农民出身,没有什么积蓄,但这些股份可以留给儿子、孙子,他们可以长久得到实惠.”顾阿姨说,现在就盼望着虹桥镇发展得越来越好,集体经济越搞越兴旺,因为大家知道这是和他们自己的利益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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