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规则昨天以三票赞成、两票反对获得通过。民主党委员米格南·克利伯恩(MignonClyburn)、迈克尔·科普斯(MichaelCopps)和联邦' 通信委员会主席朱利叶斯·格纳考斯基(JuliusGenachowski)投了赞成票,而共和党委员罗伯特·麦克道尔(Robert McDowell)和莫里迪斯·阿特韦尔· 贝克(Meredith Attwell Baker)投了反对票。
·根据规则第一条,无线和有线宽带服务提供商都必须公开其网络的管理和经营。
·规则第二条,阻止提供商限制互联网上的数据流量。固定宽带服务提供商不能限制合法的内容和服务。该规则同样适用于无线服务提供商,但较为宽松只有当服务直接与无线服务提供商的语音或' 视频服务竞争时,才允许阻止这类服务。
·规则第三条,防止固定宽带服务提供商无理歧视其网络上的数据流量。
联邦通信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指出,互联网蓬勃发展应归功于其自由、开放,以及“没有任何机关阻碍网络的合法使用或挑选赢家和输家。消费者和创新者在使用互联网推出新技术、开展业务、与朋友联络或分享观点时,并不需要获得任何人的许可。”
联邦通信委员会表示:“互联网是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消费者可以自行决定应该使用哪些应用程序,也可以自由选择想要访问、创建或与他人分享的内容。这种开放促进了竞争。”
“互联网还实现了投资和创新的自我强化循环,其中网络新用户的增加推动宽带的普及,促进针对网络的投资和技术改进;反过来,这些又推动网络的进一步创新性使用,并对内容、应用程序、服务和设备进行进一步投资。这一规则的核心目标是促进和加快这个投资和创新的周期。”
但是,联邦通信委员会也表示,宽带提供商也采取了一些妨碍互联网开放性的措施,他们在没有向消费者透露的情况下,屏蔽或减少不喜欢的内容或应用程序;或者只对那些能够与线上内容和服务竞争的服务感兴趣(主要是能够带来大笔收益)。
“按照规定,所有宽带提供商应公开披露其网络管理办法,限制宽带提供商屏蔽互联网内容和应用程序,禁止固定宽带提供商不合理地歧视合法的网络流量传输。”这些规则确保了网络急需的透明性和持续的互联网开放性,同时明确宽带提供商可以有效地管理其网络并应对市场需求。”
联邦通信委员会指出,防止互网络服务提供商成为网络守门员的新规则以该委员会2005年通过的《互联网政策声明》为基础。“鉴于当前宽带提供商干扰了互联网开发和其本身的激励作用,同时发挥互联网内容、应用程序和服务守门员的控制作用,因此网络中立性规则是保护互联网的开放性以确保互联网的活力所必须的。”
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朱利叶斯·格纳考斯基在发言中引用了万维网蒂姆·伯纳斯·李(TimBernersLee)的警告据我们所知,互联网正面临威胁:“中性的通信媒介是一个公平、竞争性的市场经济的基础,它也是民主和科学的基础。虽然互联网和网络的成功通常缺乏监管,但一些基本的价值观应在' 法律层面上得以保留。”
格纳考斯基指出:“今天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我们动用一些规则维护基本的互联网价值观。也是第一次我们将有明确规则维护互联网的自由和开放性。今天当我们站在这里的时候,互联网的自由和开放性仍没有得到保护。没有成文的规则保护基本的互联网价值观。”
“互联网的开放中没有采取像技术与商业模式发展过程中的监管流程。没有被不正当手法损害利益的创新者、消费者或发言人站出来。我们不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进行预测,因此他们能够有效地对宽带网络进行管理和投资。而一旦我们投票通过这个影响巨大、合理的规则,这一切就将改变。随着这一规则的投票而来的将是连续数月的辩论它所产生的热度比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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