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至今,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资费调整政策,如指导各省降低固定电话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推行移动电话资费“双改单”,下调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取消短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实行移动电话拨打长话一费制等等。在上述政策的共同作用下,我国' 电信资费市场化改革不断向纵深迈进,在实现资费结构优化的同时,还实实在在地带动了' 通信资费水平的快速下降。“十一五”期间,电信业综合资费水平年均降幅达10.4%,5年累计下降超过40%。同期,我国固定宽带接入普及率由2005年的2.9%提高到2010年年底的9.5%;移动电话普及率则由2005年的30.3%提高到2010年年底的64.5%。
资费持续快速下降,推动电信业量收差距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电信业务总量保持高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1.8%,2010年的规模达到31000亿元,是“十五”末年规模的2.7倍。同期,电信业务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仅为7.9%,在业务种类不断丰富、每户月均通话时长(MOU)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该增速不仅远低于电信业务总量,且自 2007年之后又低于GDP增长。按照定义,各年电信业务总量等于各年的电信业务实物量乘以2000年业务不变单价;而电信业务收入则等于各年的电信业务实物量乘以当年的实际电信业务价格。因此,电信业务总量与业务收入增速之间的巨大差距,实质上是不变单价和实际资费的差距不断扩大的直接表现。
量收差距逐年扩大,全面反映电信业的经济社会贡献持续增长。一方面,根据对电信业务总量的界定,该指标实际反映的是以不变单价来度量的价值量。该价值量增速持续高于GDP增速,表明行业自身规模在迅速扩张的同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也呈扩大趋势。从当年电信业务总量占GDP的比重看,已从2005年的6.3%上升到2010年的8%左右,5年间提高了1.7个百分点。另一方面,电信业务收入与电信业务总量的非同步增长,也深刻揭示了电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行业,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首要责任,切实履行社会义务,不断回馈社会和让利于民,推动行业自身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电信资费下调,节省用户通信支出,助力改善民生。从消费者角度看,电信资费水平连年持续下降,消费者享受到更多实惠,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以2009年为例,实行短信网内网间统一定价,消费者直接节省超过50亿元的网间短信支出;区间通话费上限由原来的0.3元下调至0.2元,使消费者节约支出约59亿元;简化移动长途资费结构,使电信用户每年节约62亿元支出。从单个用户看,资费结构和水平的调整,不仅使用户的通信自由不再受到资费体系的限制,更重要的是用户通信需求得到更大程度的满足,可以更低的价格享受更多的服务,带来电信消费支出的相对减少。以目前使用最广泛的移动本地话音业务为例,“' 十二五”期间,本地移动话音MOU增长约8%,但本地移动话音ARPU同期却下降了约22%,即单个用户的移动通信量增加了,但移动通信消费支出却大大降低,说明用户从资费改革中获得了实际的益处。
电信资费“逆势”下降,一定程度上抑制 CPI过快上涨。“十二五”期间,受多种因素的影响,CPI年均增长2.9%左右,2010年更是高达3%。在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涵盖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各类消费品的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下,电信行业以服务社会、让利于民为己任,全方位、大力度推进资费下调,对稳定物价、抑制同期CPI的过快上涨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据测算,从2006年以来的5年间,每年由于电信业务资费下降,对CPI的下拉在0.13个~0.45个百分点之间,充分发挥了价格指数“稳定剂”的功效。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资费下降及结构调整仍将持续推进,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中,电信业将进一步凸显其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全社会经济发展与信息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