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28日电(记者 岳德亮)杭州市政府日前公布了2014年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以便于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自5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政府对该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给出了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家庭财产两个标准方案。其中,在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方面,家庭人均年收入限额为24757元(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确定)。
此外的低收入家庭财产标准则体现为:金融财产标准,家庭成员人均拥有的金融财产限额为41262元(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标准,3人以下(含)户住房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为上限,3人以上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 20平方米为上限。其中高层、小高层自有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上限分别增加1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