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晚,广西新闻网记者从自治区纪委获悉,桂林市永福县违反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给领导干部发放考核奖金,造成恶劣影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决定给予永福县县委书记黄永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永福县委书记职务;永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经翠艳没有起到监督作用,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调离永福县纪委书记岗位;对违规发放的奖金,如数收回上缴同级国库。
永福县违规发放奖金事例说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对任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必须坚决处理,不断提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记者杨郑宝)
黄永跃简历:
黄永跃,男,汉族,广西荔浦县人,1959年7月出生,经济师、政工师,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广西区党校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 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永福县委书记。
2006年7月—2006年10月 广西资源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2006年10月—2011年6月 广西资源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7月—至今永福县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