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我们是一家人,不管是谁,碰到这种情况都会下水救人的。”7月2日,接受见义勇为和民族团结表彰的买买提·木沙说。
7月1日,喀什地区泽普县举行见义勇为和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表彰仪式,对该县6名见义勇为和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共发放奖金12万元。
6月22日17时许,泽普县两名五年级学生和一名初一学生到波斯喀木大渠北大桥西边游泳。因连日降雨,渠水湍急,3名学生下水后,不慎发生溺水事故。
溺水的3人不断呼救,在附近的买买提·木沙、萨达木·玉素因和阿力木江·吐鲁洪3人听到呼救声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在苏里旦马木提·买买提、马合木提·那司尔、阿不都瓦力·麦麦提敏3人的协助下,成功救起了落水的3名汉族学生,并与闻讯赶来的巡警、群众一起,将溺水严重的1名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使其脱离了生命危险。
事情发生后,当孩子家长带着礼物上门答谢时,被几人婉言谢绝。
表彰会上,泽普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买买提·木沙等6名同志在危难关头,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学生的高尚行为,体现了舍身忘我、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诠释了见义勇为、救急救难的精神本质,是全县人民学习的榜样。
泽普县分别命名买买提·木沙等6名同志为见义勇为和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共发放奖金12万元。其中,买买提·木沙、阿力木江·吐鲁洪、萨达木·玉素因分别奖励3万元;苏里旦马木提·买买提、马合木提·那司尔、阿不都瓦力·麦麦提敏分别奖励1万元。
他们的行为也赢得了干部群众的赞许。退休干部艾山·买买提说:“6名维吾尔族群众勇救汉族落水儿童的事迹值得我们学习,他们以实际行动说明了我们各民族间是不分你我的,也再次证明了各民族团结一家亲。”
(文/图晨报记者石丰森通讯员刘飞黎霞)
7月1日,在喀什地区泽普县见义勇为和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表彰仪式上,泽普县委领导为获得见义勇为和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称号的萨达木·玉素因颁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