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通过手机中的内置软件,在用户不知情情况下,启动手机自动点播或订制服务;或是在用户正常操作其他业务时,启动手机触发点播或订制服务;或是用户点击订制类服务后,未经二次确认,即被扣除相关费用……这些被统称为手机“吸费”的欺骗伎俩已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日前,工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整治手机“吸费”问题的通知》,从山寨手机、吸费软件的生产销售源头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以切实保障广大手机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通知要求各地' 通信管理局及三大基础' 电信运营商加强对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的监督管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各类“吸费”软件,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对合作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业务管理,完善合作协议,严格约定违约责任。建立日常拨测机制,对拨测中发现问题的内置业务及合作伙伴,及时处理、及时通报。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流通领域,特别是手机连锁销售商场、超市、市场手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监测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工作。配合各地通信管理部门严厉查处经销没有或伪造冒用进网许可证、许可标志手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