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记者 刘育英)针对不久前媒体报道的" 中国联通(" 600050," 股吧)未出现在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分配表上,中国联通18日回应说,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公司,按照股东会利润分配方案支付央企国有资本收益。
2010年12月23日,财政部发出通知称,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根据这个通知,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被划为第一类企业,红利收取比例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5%。名单中未出现中国联通。
联通回应说,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未出现在该通知的分类表中。根据财政部2007年的通知,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类执行;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应付国有投资者的股利、股息,按照股东会通过的利润方案执行。
资料显示,联通集团占股中国联合通信股份公司的61.05%,国务院国资委持有联通集团95.92%股份。2009年,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95.6亿元。2010年上半年净利润24亿元。联通方面表示,联通一直按照股东会利润分配方案上缴央企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