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爱在春天”:单位对员工年底双薪和年终奖发放有制度规定:每年年底发双薪,翌年2月底发上一年度的年终奖,但对翌年年初离职员工,单位规定只发双薪,不再发年终奖。今年1月初我向单位递交书面辞职书,并于2月初离职。现在我知道单位为在职员工发放了年终奖,便要求单位补发。单位以已经给我发放了年底双薪和单位制度规定为由拒绝,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单位补发年终奖?
江西一信律师事务所潘红卫律师:年终奖金与年底双薪同属于劳动报酬、工资总额的范围,但两者亦有区别,年底双薪其实还是工资,和一般的月薪是同种性质,年底最后一月固定发放;而年终奖则是一种奖金,是对员工全年劳动的超额劳动报酬,与每月固定月薪、年底双薪无关。你单位以制度规定不发年终奖没有' 法律依据。只要你所在单位给员工发了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那么,你单位也就应按照同工同酬法律规定补发你的年终奖。
(文字整理/记者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