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存款纠纷事件,其中暴露出部分' 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员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 target='_blank' >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从制度顶层设计、重点环节防控、客户服务管理、危机处置以及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国是世界上居民储蓄率最高的国家,尽管近年来存款搬家现象日益明显,但据' target='_blank' >央行数据,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我国人民币存款余额仍高达124.89万亿元,同比增长10.1%。然而,本应“零风险”的银行存款,近期却屡屡遭遇意外,不仅个人储户的存款“不翼而飞”,就连上市公司也难以幸免,如' howImage('stock','2_000568',this,event,'1770') 泸州老窖(' 000568,' 股吧)去年10月和今年1月就有两笔亿元以上的存款出现“异常”。而且,发生存款纠纷事件的银行从中小银行到国有大行皆有之,这其中存在的问题确实值得深究。
回顾过去几年的存款纠纷事件,其中有相当部分是银行内部人员与外部不法分子相勾结,通过各种手段盗取储户存款。不可否认,在此类案件中,储户自身应承担一定责任,如过于看重高收益率、未仔细核对存单等,但银行疏于管理无疑是更为关键的原因。此外,部分案件的发生还与银行系统存在缺陷或储户信息泄露有关,在这方面银行更责无旁贷。但令人遗憾的是,在面对存款冒领、丢失等质疑时,有不少银行将责任推到员工个人甚至是“临时工”身上,对于储户的损失也未进行弥补。
在此背景下,银监会发布通知,要求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可谓切中要害。例如,通知明确要求银行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加强营业场所和员工行为的管理。同时,在对风险事件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的同时,对管理不尽职、履职不到位的机构负责人和业务条线管理人员也要严格认定责任并严肃问责。这一方面从源头上加强对银行内部人员的管理,可有效防范“存款大盗”与“银行内鬼”里应外合侵犯储户利益;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未来如果有类似事件发生,银行不能简单地将责任推卸到个人身上。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通知为存款安全竖起一道“栅栏”,但还远远不够。回顾过往的纠纷事件,由于问责难、取证难,储户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无论如何,储户愿意将钱款存入银行,本身就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银行对储户存款安全理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央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亦明确“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更何况,从本质上说,银行是经营管理风险的机构,若连保障资金安全这一基本要求都做不到,其他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自然无从谈起。因此,未来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制度细则,进一步明确存款纠纷事件的处理方式。而对银行来说,即便没有制度硬约束,银行也应赔偿所有的丢失存款,即使这样会提高经营成本,但声誉的重要性无疑更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