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rget='_blank' >国家开发银行25日' 公告,定于6月30日通过' target='_blank' >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增发2015年第九、十、十二、十三期及发行第十五期' 金融债券。
国开行本次增发的第九、十、十二、十三期金融债券分别为7年期、10年期、3年期、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按年付息,本次招标额度分别不超过50亿元、60亿元、60亿元和50亿元,起息日依次为2015年4月13日、4月13日、6月18日和6月25日,本次增发债券上市日均为7月6日,上市后同原债券合并交易;本次新发行的第十五期金融债券为1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量不超过50亿元,按年付息,起息日为7月7日,上市日为7月9日。
此外,首场招标结束后,国开行有权向' howImage('stock','1_601398',this,event,'1770') 工商银行(' 601398,' 股吧)、' howImage('stock','1_601288',this,event,'1770') 农业银行(' 601288,' 股吧)、' howImage('stock','1_601988',this,event,'1770') 中国银行(' 601988,' 股吧)三家承办银行追加发行各不超过10亿元的第十五期金融债券,用于向商业银行柜台的个人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分销。
上述各期债券均于6月30日招标,增发债券均采用单一价格招标方式,新发债券采用单一利率招标方式。承揽费按认购债券面值计算,1年期无,3年期为0.05%,5年期和7年期为0.10%,10年期为0.15%,各品种均无兑付手续费。(张勤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