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先生:宋先生于2010年购买某" 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当初售卖保险者的承诺是每年存20000元,连续存五年之后,本金及收益可达到125000元。可宋先生在本年打算取出相应款项的时候,该保险公司给出的答案是,如果此时取钱只能够取出96000多元,其原因是宋先生当初所买险种期限为20年,合同上也有宋先生自己的签名,而非宋先生所说的五年。
解答:本报咨询了相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此件事情做出了如此解释:宋先生的确在公司购买所说的产品,但是根据留存合同发现,所存的期限是20年,而非所说的5年。对于宋先生所说当初产品经理向其承诺的收益及相关年限,由于宋先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公司无法认证,所以如果按照严格规定来说,要按照合同章程来。
对此类现象,该公司提醒广大客户,尤其是老年客户,在购买此类产品的时候,一定要看好合同,对于期限等要点更是要眼见为实。由于个别销售人员,为了能够进行产品销售,可能对部分客户进行了一定的误导消费,所以消费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于合同要“严把死守”。
该公司还强调,对于部分消费者来说,购买产品往往都是从自己熟悉的销售人员手中购买新的产品,所以此类消费者往往是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没有对相关的合同进行详细查看,便草草签订了合同。而事后一旦发生什么合同纠纷,吃亏的往往是自己。所以,建议广大消费者,无论从何人手中购买产品,都不妨将合同看仔细了。虽然合同往往条款繁多,但也不会差看合同的时间。确认之后再签字,是对自己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