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保险业协会发布数据,截至2015年末,国内经营" 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财产险公司已上升至49家,较2014年增加16家,占比为69%,互联网渠道保费收入为768.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1.9%。中诚信国际在近日发布的《2016年财产险行业展望》中指出,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渠道和新模式,为保险业发展带来了机遇,但客户管理与服务方面的监管细则仍有待明确,同时" 信息安全和对风险的把控仍是互联网保险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
中诚信国际在报告中指出,第三方网站平台逐渐成熟和规范,电商平台凭借庞大的客户资源和大数据" 分析能力,相较于自办网站具有较大优势,是目前各大公司网销的重要平台。包括" 天猫、网易、腾讯、" 苏宁易购、" 京东商城等电商及门户平台以及携程、同程等垂直类网站、航空类及汽车类网站以及保险360、E家保险等独立第三方平台均开始销售保险产品。
同时,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平台公司开始布局保险行业,成立专业的互联网保险公司。2015年前,互联网保险公司只有众安在线一家,2015年7月,保监会新批准筹建易安财险、安心财险和泰康在线财险三家互联网保险公司,截至2016年2月,均已开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主体增至4家。而传统的保险公司,除了自办网站外,也多成立了互联网保险部门或电商平台,各种迎合互联网用户的移动APP也不断推陈出新。
从产品来看,互联网保险产品类型主要有三大类:一是传统产品网络化,以车险、意外险、短期理财险等为主,其中车险销售仍是网销渠道主力产品,占比在9成以上;二是服务互联网经济的创新型产品,将保险与高频应用场景相结合,如网络购物退货运费险、食品外卖食品安全保险等;三是提升" 互联网金融风险抵御能力的保险,如网络账户支付安全保险、众筹跳票风险保险产品。
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日趋完善。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宏观层面奠定了互联网保险的基础,弥补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空白。2015年8月,保监会下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也是《指导意见》后第一个落实的分类监管细则。《暂行办法》首度对互联网保险进行了定义,并围绕放开经营区域限制、产品管理、信息披露、落地服务、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进行了政策明确。包括:保险公司可在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以及能够独立完整地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承保和理赔全流程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务;加强对第三方平台的监管;销售投资型产品的,须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 收益不确定性,严禁片面使用“预期收益率”等描述产品利益等。
中诚信国际金融机构部分析师孟航认为,互联网保险业务在带来增量投保需求的同时,相较传统保险市场在成本和效率方面也有着明显优势,给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但随着互联网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互联网保险行业竞争将加剧,未来在获客模式、服务方式上仍有进一步探索空间,客户管理与服务方面的监管细则仍有待明确,同时信息安全和对风险的把控仍是互联网保险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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