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2016年中国" 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在北京举行,本届年会的主题是国际借鉴,稳健发展。
证券化现存监管结构的问题 align=middle src="http://i7.hexunimg.cn/2016-04-09/183205138.jpg">中国证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证监会前主席梁定邦表示:“中国的速度,可能上个月是6000多个亿,现在已经7000多个亿,速度是非常快的,品种也多,但是我们金融的资产可以证券化的资产,其实也不少,可以证券化的资产,现在是90多万亿。所以现在我们都是一万亿都不到。所以现在还是这个实践尚早,证券化本身的资产非常之多,这个也不包括企业本身,它将来可以证券化的资产。假如企业是有一些应收的账款,这种资产现在还没算在93万亿里面,所以这个市场是非常巨大的。所以我们到今天来说,资产证券化,虽然我们国家推动这么多年,现在可以说是在一个萌芽的阶段。在萌芽的阶段里面,肯定我们现在有考虑到各方面的" 法律、监管、结构,各方面的一些问题。我想大家会看到,现在主要信贷资产是居多的,绿色的是信贷资产居多,但是有很多暂时没有算进去的。”
以下为演讲实录:
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跟大家讨论一下,关于资产证券化,我个人的一些看法。首先我要做一个鸣谢和声明。普华永道的金融服务群的朋友,我一个人没有办法来搜集这么多的资料,所以他们帮我今天的演讲的资料,他们给我搜集了很多,我非常感谢。
另外,我想说,我今天所发言的都是我个人的意见。
首先我想跟大家说,今天早上财新副总编跟我说,现在的资产证券化,6000多亿,最新的效益是7000多亿了。中国的速度,可能上个月是6000多个亿,现在已经7000多个亿,速度是非常快的,哪怕速度快,品种也多,但是我们金融的资产可以证券化的资产,其实也不少,可以证券化的资产,现在是90多万亿。所以现在我们都是一万亿都不到。所以现在还是这个实践尚早,证券化本身的资产非常之多,这个也不包括企业本身,它将来可以证券化的资产。假如企业是有一些应收的账款,这种资产现在还没算在93万亿里面,所以这个市场是非常巨大的。所以我们到今天来说,资产证券化,虽然我们国家推动这么多年,现在可以说是在一个萌芽的阶段。在萌芽的阶段里面,肯定我们现在有考虑到各方面的法律、监管、结构,各方面的一些问题。我想大家会看到,现在主要信贷资产是居多的,绿色的是信贷资产居多,但是有很多暂时没有算进去的。
现在发行的机制有多种,而且可以说百花齐放,你现在看到,我们监管的部门有几个,比如说人民银行跟银监会是一个,证监会,包括基金业协会,包括交易所,也是一个监管机构,包括了银行本身银行的协会,不同的监管的理念,不同的发行方法在里边,所以现在来说,在百花齐放般,大家不断的摸索,不断的看最好的方法在哪里,但是没有一些统一的理念,我觉得将来在发展的过程之中,我觉得尤其是经过这个论坛,这是业界的论坛,但是我估计监管机构本身,应该要互相交换意见的,来把一些理念把它说清楚,现在发行本身的,发行的机构也是居多,包括银行,租赁公司各方面的主体都有,而且发行的方法也是有各种,有一些" 信托的计划来做,有一些证券公司的发行计划来做,有一部分直接是企业发行出去,会带来一些什么问题呢?会带来假如这个发行主体本身出事的时候,怎么办?所以有很多都是用特别机构,那个特别机构本身不会出现破产的问题,就是一个壳,卖出去的是背后的资产,现在的方法基本上是这样。种类本身,都是贷款的资产,企业本身的资产都有,各方面都有。交易的场所,现在也是不少,但是主要的交易,除了这两个交易所,主要的交易方法,是以报价方法来自动撮合,对派方法,交易方法业界都知道,交易报价方法,买家卖家报一个价出来,然后大家商议,打个电话给对方,议一个价,议好一个价之后,变成交易价,交易价报给报价系统里面,现在所谓的资产证券化,大部分都是议价的方法,带来一个问题,我们现在资产证券化,每一个证券化它的流动性本身,也不是非常大,你看国外," 美国本身,有一部分资产证券,流动性非常高,你想卖那个东西,马上有一个价,那个价,买家跟卖家本身的距离很少,主要是看流动性,一个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就是看买家卖家本身出价,两边本身这个价差是很低的,越低这个资产的流动性是越好的。现在的买卖差价本身,有不同的资产,有一定的距离在这里面。我们现在的交易制度,现在基本上是议价的制度,这是其中一个问题。另外一个问题,我们在发行的时候,基本上说明书,就是所谓的发行说明书本身,现在来说,我觉得在市场上已经做得基本上不错,但是不如美国,这么高的要求。
美国的要求大部分的资产证券化,变成一个证券的话,必须要美国证监会注册,除非是一个豁免掉的一个产品。非豁免掉的产品都要经过证监会的注册制,来注册所谓的发行说明书。另外,发行之后,有一个持续性披露的要求,那么发行人本身,要把这个包的资产本身的背后,它的信息,它的好坏,用招股说明书,所谓的发行说明书里面的各项指标,要把它到了今天的信息,把它来更换了。所以随时随地,这一包资产本身它的状况,或者营运状况,大家都要了解,了解了之后,才可以来予以定价。所以我们现在来说,在萌芽的阶段,在发行方面,用了很大的力气。但是持续性的一些问题,还没完全来解决的好,所以资产证券化下一步的发展,要把这种证券本身,来加大它的流动性的话,需要一个很好的,在经济学家来说,是一个价格发现制度,这个价格发现制度,大家都知道这个资产是什么东西,它现在的营运状况什么样,这个是市场其他的,有现金流的资产,然后是给它予以定价。现在那种定价,信息不是非常灵,因此定价会有出错的可能性。
另外,现在这个制度,也非常开放,原来有经过一个审批的制度,现在基本上是备案制度,所以发展的这么快,不需要什么机构给你审批,才会做,你现在做的时候,你做了备案,可以做得出来。这个其实在资产证券化,我们已经进入注册制,股权发行现在还是走得更快的。但是这个制度本身,有它的一个弊端,弊端是什么呢?第一,因为是备案的制度本身,这种各式各样资产证券化的证券本身,都能发行,给任何人。这样子的话,包括有一部分,在银行里面,包括证券公司里面,销售给它的零售客户的理财产品,都是资产证券化的证券包里面的。
那么给了零售投资者,这种资产的话,问题带来的是什么?问题是是否是适当。万一资产本身的流动性降低了,卖不出去,基本上现在在银行里买了一个,所谓的资产证券的话,或者一个理财产品的话,你很难卖出去的,因为是没有市场的,你唯一的方法,就是到银行柜台里面,叫那个柜台的人,我现在不要这个债券,我想卖出去了,他要找一个人给你买,或者银行给你买,但是没有保证你能卖得出去。所以这个就是没有流动性的这种情况,包括那个个人投资人,是否能承受资产本身的风险。这个问题现在是存在的,而且那个问题,如果是万一有一天,资产证券包,包括在理财产品的范畴里面,或者别的范畴里面,如果是万一有违约的情况,有违约的情况,是怎么办?是否那些发行人本身,要赔款,或者销售的发行人,那个公司本身,所谓的那个" 券商本身,给它发行的,承销的这个人,包括银行券商本身,他们赔钱了,现在这个问题,在法律文件里面,那个风险支付,这个风险支付的话,问题是那个风险有没有说清楚,没说清楚的话谁付这个东西,券商给、律师给、银行给,或者是发行人给呢?各方面的民事责任的问题,还没完全在法律上解决,因为这些问题没有出现过,有一两个理财产品,到了今天,如果是违约的话,都是有人掏腰包,基本上银行掏腰包,把那个钱付出来,息事宁人,因为钱也不是非常多,可能是几个亿,或者是十来个亿,银行付得起,把那笔钱付出来了,付出来之后,把那个问题抹掉了,这个问题以后再算的问题。现在我们要把这个资产证券化市场,要做得真正的市场化的话,那个风险本身需要人认识,而且是人真正有支付风险,才能形成到一个比较市场化的平台。
另外一个问题,很多新的产品,现在我们国家的结构性的产品,有一部分是信托的计划在里面,结构本身的,法律本身的构建,要比较复杂。比较复杂的时候,问题是,一些个人投资人来投资的时候,是否明白这个结构,明白这个风险,而且这种结构,如果比较长时间,比如说6个月、8个月、一年两年的时候,在中间有变化的时候,那个变化本身,怎么告诉投资人,银行本身,销售之后,有没有售后的义务,各方面的那些问题,我们现在都没有很确切的答案,有人会给你一些意见,但是问题就是,在监管机构里边,最确切的答案,现在没有了。那么另外一个问题,资产证券化本身,现在规矩开始慢慢去修订了,但是因为有不同的监管机构,所以现在没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比较统一的一套理念在里面。我觉得这个市场真正要发展的好的话,哪怕有不同的监管机构,大家有需要一个统一的基础理念在里面,可能不同的证券,不同的发行方法,不同的披露方法,不同的法律结构无所谓,这个是可以的。问题就是,应该有一个统一的一套的监管理念,在发行之中,应该有说什么东西,发行的结构有多复杂,能销售的人,是什么层次的人,比如说是高端的客户,还是零售的客户。这种问题,在其他的国家,尤其在欧洲,已经碰过这些问题,欧洲有解决方案的。我们国家这种解决方案,现在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问题没有出现,没有出现的时候,你暂时不用想,我们主要把透明度搞好,这个是对的。但现在有一些思路是对的,尤其是透明度搞好,这个非常对。这个我觉得,有待业界跟监管机构来携手合作,来把这套制度把它搞好。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有一系列的问题,我们需要来解决。
第一,产品的结构,能否独立于发行人,这个非常重要。现在用SPV的方法,来独立于发行人,现在用SPV的方法,我觉得这种方法是最好的,但是有一些结构不行的,不能这样做的。
第二,因为是卖的东西是资产包,那个资产包有需要继续来维护,问题是,维护人本身的义务,应该也持续的,而且它不尽义务的话,谁让他尽义务,来让他尽义务的时候,什么法律条文,法院怎么支持他们,各方面的那些问题,在国外也是有解决方案的,我们现在来说,现在没有碰过这些问题,所以暂时没想,但是这个问题,我们一定会碰到,一定会想到这些问题。而且证券包本身,代理投资人本身,它利益的人,必须有一个人,现在用信托计划,信托机构就是代表投资人本身的利益来声张他们的利益,有很多条款在里面,假如是10%的股东,10%的持证人,叫信托人来做什么事,或者要召开一些大会,各方面的问题,各方面的程序,有需要列出来,国外有很多的解决方案在这里面。产品的透明度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是持续性的信息,而且怎么来合规经营,各方面的产品有不同的要求,信息持续性的披露。而且产品本身种类的监管,现在理财产品分开几个部门去监管,几个部门的监管的尺度,这个尺度很不一样。银监会的监管尺度,跟证监会的尺度不一样,有很多" 私募基金,本身根本就没有监管。所以这些问题,在证券化下一步,在进展的时候,落入这些不同的口里面,而且不同的口里面,有一些口监管的好的,出事的频率比较低,监管不好,或者没有监管,出事频率比较高,可能有一天会形成一个系统性的风险。这是美国本身资产证券化,在07年、08年出现的系统性的风险。因为是不同的监管机构,有不同的尺度,大家信息也不共通,因此出现了一个问题。所以现在我觉得,在监管机构之中,大家的信息的交换,包括某些信息,某些品种,有可能会出现系统性的问题,大家要认识来交换意见,交换信息,这个也是重要的,中国的部委不喜欢交换信息的。我觉得这个也是我们一大弊病,这个弊病我们要改,不改的话,我们的市场很难发展的。所以美国很重要的一点,经过金融风暴,搞了一个计划,虽然有很多问题在里面,最重要的一个构建在美联储里面,搞一个风险管控机构,在法律上要求,刚性去交换,我觉得这个也是一个进步,我们国家暂时没有这种构建,这种构建我觉得还是需要进一步发展的。
另外产品本身的发行,价格本身,这个应该叫购买交易。我刚才说,交易制度本身现在来说,都是有议价制度居多,议价制度居多的情况下,因为什么信息不是非常灵通,下一步我们真正要发展的话,每一系列的产品本身,它的持续性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它的发布很重要。
最后两个问题,就是" 税务的问题,我们在资产证券化里面,如果在国际上买卖的话,会有国际的税务冲突的问题,税务冲突的问题,比如说一个美国人买了之后,要交美国税,交中国税,行不行的问题,两个国家真有做下一步金融产品买卖的话,需要在它税务的条约里面,要搞的清清楚楚,避免交两次税。
最后是会计处理的问题。会计处理的问题,就是现在银行不良资产,把它出表的一个问题,因为现在的不良资产,银行想把它脱离它的报表,脱离它的报表,碰到我刚才跟大家说的问题,资产证券包卖出去的时候,在投资人的手上,投资人万一出事的时候,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现在有人掏腰包了,变成没有人来真正的所谓风险自负,所以有一个很大的道德风险在这个市场,或者另一句话来说,每一个理财产品,都有一个刚性支付,背后的一个理念,不管这个法律条文怎么写,不管它合约怎么写,所谓有一个刚性支付的预期在这里面。这种预期的话,包括比较多人闹事的话,包括当地的政府,包括中央政府,都要想办法。这样子变成有一个刚性支付,有一个道德风险的情况出现,真正要出现这些问题,各种所谓的不良资产出去的时候,现在还是能不能出表,还是一个问题,现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银行本身的,现在来说,让它一部分出表,现在把这个问题把它模糊掉一部分。让一部分,因为有一部分很有可能会刚性支付。另外一个问题,你的不良资产本身,现在来处理,现在都是给只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包括地方政府,做的是四加一,四加一的情况,现在都是国家的格局,但是四加一的情况是什么呢?变成了有一个更好地位的买家在那个市场,只有五个买家在这个市场,或者是四加一这五家,只有五个买家,只有五个买家的话,问题是,你是否也做了最佳的定价,这个是一个问题。我刚才说的是两个定价,一个是发行时候的定价,另外发行之后,在那个交易市场怎么去定价。这两个是两码事,但是现在从发行的阶段开始,现在我们国家的政策来说,不利于找到最好的不良资产处置的价格,因为只有5个人可以买,我觉得今后,我们真正要市场化的话,我们还得改这个规矩,不改这个规矩永远不能市场化,永远5个人,只有五个买家,五个买家,挣了头一笔钱,第二笔钱" 才让公众来挣,中间商会有一个比较尊贵的地位,这个在市场运作里边,还不是最好的定价制度。
今天总括来说,我们资产证券化,市场虽然走得很快,现在有一些监管结构的问题,包括监管结构的问题,包括脱表会计的问题,虽然我们势头很好,但是问题也不少,有待解决。但是我觉得前途还是光明的。谢谢!
证券化现存监管结构的问题 align=middle src="http://i1.hexunimg.cn/2016-04-09/183205139.png">【独家稿件声明】凡注明“和讯”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未经和讯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5650688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并添加源链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