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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余额宝”能走多远?看起来很美的“房地产+互联网”模式靠谱吗?顺水鱼财经

核心摘要:当前位置: · · 正文 房地产“余额宝”能走多远?看起来很美的“房地产+互联网”模式靠谱吗? 2015-04-08 09:54 法治周末 吴卫明 1 <BR /> 摘要“房产版余额宝”存在如下问题:1首付款归属问题;2、资金风险的承担,包括理财亏损的风险、余额宝或基金公司自身的风险、司法查封、冻结的风险;3、房屋预告登记问题;4、按揭贷款问题。 <BR /><img src="http://pic.pedaily.cn/201504/201504080
外汇期货股票比特币交易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货币基金 · 正文 房地产“余额宝”能走多远?看起来很美的“房地产+互联网”模式靠谱吗? 2015-04-08 09:54 法治周末 吴卫明 1
摘要“房产版余额宝”存在如下问题:1首付款归属问题;2、资金风险的承担,包括理财亏损的风险、余额宝或基金公司自身的风险、司法查封、冻结的风险;3、房屋预告登记问题;4、按揭贷款问题。
房地产“余额宝”能走多远?看起来很美的“房地产+互联网”模式靠谱吗? 近期,央企中化集团下属的“方兴地产”联合淘宝网推出了所谓的“房产版余额宝”:购房者通过房产商的淘宝店铺选择和购买房屋,并通过支付宝支付首付款项;在房屋交付之前,房产商收到的首付款由余额宝进行理财,在此期间,理财收益归购房者。 通过这一交易安排,开发商提前实现销售,购房者通过享受余额宝收益而间接享受了房价优惠——似乎皆大欢喜。然而,这种看起来很美的“房地产+互联网”模式,真的靠谱吗?又能够持续多久? 首付款归属问题 笔者认为,上述模式首先存在资金归属问题。 在方兴地产的网购方案中,房屋交付之前的首付款留存并冻结在购房者的余额宝账户中,理财收益归购房人。方案虽然对于资金的冻结以及未来的交付均有明确约定,但这一交易流程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资金在余额宝中冻结之后的资金归属问题。即该笔首付资金的所有权究竟应该是归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还是归属于购房者?按照房屋预售的一般原理,首付款一旦交付,其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开发商。而在上述交易方案中,约定了首付款留存在购房者的账户中,并未实际对开发商进行资金交付。 钱款属于种类物,没有交付之前,购房者在余额宝账户中的资金虽然处于冻结状态,但所有权仍属于购房者。也就是说,基于上述的预购关系,购房者对开发商产生应付款,而余额宝则实际上承担着资金监管人的角色,将购房者的应付款予以冻结和监管。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房产版余额宝”交易流程中,资金没有划转给开发商之前,所有权仍归属于购房者,其本质是房产预售和第三方资金监管的结合,资金所有权仍归属于购房者,因此,所谓“用首付款为购房者赚钱”只是一个噱头。 资金风险的承担 与资金归属紧密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在购房首付款交付开发商之前,与该资金有关的风险承担。笔者认为,资金风险主要有几个方面,首先就是理财亏损的风险。 虽然余额宝与低风险货币基金挂钩,投资亏损概率不大,但基金投资毕竟不是银行存款,理论上仍然存在亏损的可能性。对于首付款在理财过程中的亏损,应该由谁承担?答案并不明了。因此笔者认为,整个交易方案应作出明确的约定,以免发生争议。 其次是余额宝或基金公司自身的风险。余额宝理财的流程是,投资人一旦将资金转入余额宝,即视为认购了公募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份额。然而,余额宝与基金公司均归属于商业机构,自身经营也会存在风险。其中包括资金挪用、不当使用的道德风险。对于此类风险,除非另有约定,通常由资金所有权人承担。 最后是司法查封、冻结的风险。资金留存在余额宝账户期间,如果购房者因为诉讼、仲裁、刑事犯罪而被司法机关查封或冻结资产,则购房者在余额宝账户中的资金也可能成为冻结标的。如果因此造成购房者的首付资金无法支付给开发商,则购房者还将面临违约的风险。 房屋预告登记问题 “房产版余额宝”目的是促进开发商的房屋销售,上述方案虽然解决了购房者远程选房、远程付款的问题,但却无法解决房屋预告登记问题。 预告登记是对购房者购买房屋至房屋产权登记之前的期间中,对购房者权益给予准物权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按照相关法规,不动产预告登记应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申请文件。虽然在实践中,购房者通常会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预告登记,但购房者亲自签署文件是预告登记的前提条件之一。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条例中,均没有认可以数据电文方式签署的文件。也就是说,购房者以远程电子签约方式签订的《预售合同》在实践中难以得到登记机关的认可。对此,还需要有关的法律、法规或登记办法予以完善。 在“房产版余额宝”交易流程中,如果没有安排专门的“面签”环节,则在办理预告登记时,所提交的材料将会存在法律瑕疵。因此,房屋预售合同及预告登记申请文件的“面签”,将是影响房屋预告登记的一个重大障碍。 按揭贷款问题 开发商不是雷锋,预售房屋的目的是获得购房者的首付款及银行的按揭贷款,提前实现流动性,利用销售的现金流带动工程的后续施工。通常,根据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发放的规定,购房者完成首付款的支付,是获得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按照本文对交易流程的分析,首付款在法律上并未完成交付,而仅仅是“冻结”。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无法获得按揭贷款,而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该次“预售”获得任何现金流。 综上所述,方兴地产的“房产版余额宝”方案虽然愿望美好,但在法律上却存在一系列瑕疵。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方案中,首付款的资金权属和资金的使用权、收益权在房屋交付之前,均不属于开发商,而购房者也无法获得银行按揭贷款,进而不能将按揭款支付开发商。开发商只是提前锁定了销售,但并没有获得任何当期现金流。 因此,笔者认为,除非不动产的远程登记制度出台,并且得到银行按揭贷款保障,否则,房产版余额宝将很难走远。 (作者为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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